2014年11月16日至18日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教育局联合召开了东营市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师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程序分别对我市申报中专、中学、小学教师职务的教师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试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11月19日至12月2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按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有无异议等有关情况报给我们。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市教育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通讯地址:东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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