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建德市户籍1年(含)以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
3.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以下;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或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一年(含)以上,或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
5.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以下;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非本市常住户籍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3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3年以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以下;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