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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系列职称专业分类?

296 2024-10-21 15:29 admin

一、交通工程系列职称专业分类?

职称分为不同的系列,这里你问到的是工程系列,那么在这个系列里面从低到高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其中助理工程师是初级职称,工程师是中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是高级职称,一般本科毕业一年即可考核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工作三年后即可通过评审来晋升为工程师。

二、2020年河北教师职称结果?

2020年河北教师职称考试结果将在2021年1月份公布。考试结果将根据考生的成绩、资历和职称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考生可以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考试中心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和职称评定结果。

考生需要认真审查自己的材料和职称评定标准,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2020广西交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交通行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正高级工程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恪守社会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发展动态;熟悉本专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的技术难题;取得有价值的工程技术或研究成果,工作业绩显著;学术造诣较高,出版和发表高水平的专业著作或论文,撰写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报告;具备指导、培养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专业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交通运输、公路工程、水运工程、运输站场工程、城市轨道工程、铁道工程、机场工程、船舶工程、交通信息工程、交通机电工程、交通运载装备等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交通强国建设服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5年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在申报过程中被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累计两次的,终身不得申报。通过上述手段骗取职称者,撤销其职称,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第三条 学历和资历条件

  具备工程类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第四条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各高级评委会相应职改办按照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的要求,在年度部署文中予以明确。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完成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研究。

  二、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研究。

  三、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并主持完成2项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研究。

  四、主持完成3项以上(县级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承担2项以上)市(厅)级科研项目(课题)研究。

  五、在交通运输领域从事咨询、规划、勘察、设计、研究、运输管理等人员,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或大型交通运输类专业工程项目,或完成4项以上(县级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承担3项以上)市(厅)级或中型交通运输类专业工程项目,成果通过评审。

  六、在交通运输领域从事施工、养护、监理、造价、检测、建设管理、建设质量监督等人员,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2项以上大型交通运输类工程项目或4项以上(县级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承担3项以上)中型交通运输类工程项目,且工程质量合格或项目通过验收。

  七、在交通运输领域从事车辆、船舶、轨道交通等交通运载工具的设计、建造、安装、调试、检测、维护等人员,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3项以上项目,获得省(部)级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2项以上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二、获得1项以上交通运输领域范围内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确认的《社会科技奖励奖目录》内的奖励(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1项以上国家级(交通运输领域)认可评选的优秀设计奖;或2项以上省(部)级(交通运输领域)认可评选的优秀设计奖二等奖以上;或1项省(部)级以上(交通运输领域)认可评选的优秀设计奖二等奖以上和3项以上市(厅)级(交通运输领域)认可评选的优秀设计奖一等奖(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四、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获得1项以上国家级(交通运输领域)优质工程奖;或2项以上省(部)级(交通运输领域)优质工程奖(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同等级、同类型奖项)。

  五、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提供实施后取得显著效益的证明)。

  六、作为负责人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七、主持承担完成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程)或工法发布实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完成1项以上国家标准(规程)、国家级工法,或2项以上(全国)行业标准(规程)。

  (二)完成2项以上省级地方标准(规程),或4项以上(地方)行业标准(规程)、指南。

  (三)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完成2项以上(地方)行业标准(规程)、指南。

  八、主持完成交通运输领域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设计、开发、推广应用和新能源的研究开发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

  九、作为主要完成人在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科研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关键核心技术,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

  十、在交通运输领域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科研工作中,对企业发展规划的制定、重大生产技术措施的实施、重要产品或工程质量的提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工作起到关键性作用,显著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提供实施后取得显著效益的有效证明)。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著、独立译著或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交通运输领域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5万字以上)。

  二、独著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交通运输类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三、独著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交通运输类专业论文2篇以上,并在国际性交通运输领域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2篇以上或在全国交通运输领域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3篇以上(须提供相关会议论文宣读证明)。

  四、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独著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交通运输类专业论文2篇以上,同时结合本人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承担的重点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及取得的突出业绩,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报告2篇以上(提交的工作报告必须通过市厅级行业主管单位的认定证明),每篇字数3000字以上,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五、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破格条件

  一、取得现职称以来,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3年以上,以上人员满足其他申报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获得者。

  (二)获得1项以上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或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或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授奖单位为行政机关及其授权机构)。

  (三)作为项目申报负责人获得1项以上全国优秀设计奖、优秀勘察奖、优秀工程奖;或作为项目申报负责人获得1次以上“茅以升奖”、“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工程质量奖。

  (四)主持完成国家或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其研究成果具有开拓性,创新成果突出,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地位,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等认可。

  (五)主持起草国家标准(规程)2项以上或行业标准(规程)4项以上,并正式发布实施。

  二、取得大专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的,满足评审条件其他要求的,可破格申报。

  三、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提前1年申报。

  第十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者应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按人事档案管理关系及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评审工作实行评审、答辩相结合的考评办法。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依据之一。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五、与本条件中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有本级(或本数量)。

  (二)主要参与人员和作为主要完成人:市厅级项目指排名前三者,省部级指排名前五者,国家级指排名前七者。

  (三)主要负责人:指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四)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工程专业类专著或译著。教材、手册、论文集、科普类等不在此列。

  (五)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工程专业学术文章,其内容除正文外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等。期刊必须有CN或ISSN刊号。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等不在此列。

  (六)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中列出的期刊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出版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七)本条件中“市级”均指设区的市。“县级以下事业单位”指单位地址在县域或乡镇的事业单位。

  (八)交通运输项目大、中型建设项目划分标准见附表1—5。【查看】

四、2020河北教师职称申报时间?

2020年河北省乡村教师职称和其他教师职称评审同时进行,于2020年十月份开始,十二月21日到25日公示,公示已结束。

五、2020河北教师职称岗位比例调整?

最近的调整应该是2022年石家庄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研究制定的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调整标准。

  此次中小学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调整范围包括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以及教研机构。此次调整最大亮点是调整提高了中小学校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各县(市、区)中小学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按省级示范性高中不高于35%,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初级中学不高于30%,小学不高于10%,省级和市级示范幼儿园不高于6%,其他合格幼儿园不高于5%,中学教研机构不高于45%,小学教研机构不高于35%。与以往相比,高中、初中、小学高级专技比例分别提高了5%,幼儿园高级专技比例提高了3%,大大拓宽了中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职业上升发展通道。

六、2020河北中高职称评定条件?

河北高中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如下: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拥有正式教学职务。

2.连续从事高中教育工作满5年,其中至少3年为高中教师。

3.具有丰富的高中教育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业绩,能够独立设计、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并能主持或参与高中教学改革和教学科研项目。

4.有一定的学科基础和理论素养,掌握本学科前沿信息和教学新技术,能够进行学科研究和教学探索。

5.具有较高的教育道德水平和职业操守。

七、2020年河北职称什么时候兑现?

2020年河北职称12月份取得资格,2021年3兑现

八、2020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冯利卫和李玉环均通过了副主任护师的评审

九、交通运输系列职称申报专业有哪些?

交通运输系列职称申报专业有通信系统运行管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科技防卫、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

十、河北省副高职称评审条件2020?

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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