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职称晋升方案?
(一)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为农民技术员: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者;获得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又称“绿色证书”)者;初、高中毕业生,参加300学时以上系统地初等农业技术教育并取得结业证书,初中生须再经2年以上、高中毕业生须再经1年以上农业生产实践,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岗位上工作,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能进行群众性的试验、示范、推广和进行生产第一线的技术操作工作,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正确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并能进行分析和小结;
3、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工作实践中成绩明显。
(二)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农民助理技师:
1、能一般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及基本技能,结合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承担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2、能参与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的小型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能撰写工作小结;
3、能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一般的技术咨询;
4、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4年以上,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工作实践中成绩良好。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农民技师: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的学历,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承担并胜任本专业工作,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2、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某些技术难题,并能撰写技术工作总结,可以指导农民助理技师开展技术工作;
3、能配合农业科技人员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能对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4、取得农民助理技师5年以上,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工作实践中成绩显著。
(四)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农民高级技师: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的学历,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承担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2、在生产实践中具有开拓性,获得过地区(市)级以上科技或推广成果奖励、表彰;
3、了解本专业的科技动态,能倡导开展科学实验,及时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优异;
4、能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推广、示范的计划,分析和解决技术工作中的某些重要问题,撰写试验、示范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能指导农民技师开展技术工作;
5、取得农民技师职称5年以上。
第六条 开展农民技术资格证书(“绿色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地区,凡不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的农民(含农民技术人员),应首先取得已设专业的“绿色证书”后,方能申请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
第七条 少数确有特殊专长、有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和工作时间的限制,直接破格晋升相应的技术职称。
第八条 全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由农业部人事劳动司统一部署,由农业部教育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设立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地(市)、县成立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
第九条 地(市)、县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一般由11~15人组成,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应占60%以上,并应有2~3名懂业务的行政领导参加,有条件的地方吸收2~3名技术水平较高的农民技术人员参加。评委会下设专业考评小组,各专业考评小组由3~7人组成。各专业考评小组成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第十条 农民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的评定或晋升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一条 申请授予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要填写《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并附有能反映本人水平、业绩的有关材料。经基层单位推荐,分别参加各有关专业的考试、考核。
第十二条 农民技师及其以下技术职称,由各专业考评小组根据申报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提出考核评议意见后报县评定委员会评定。农民高级技师由县评定委员会推荐,地(市)评定委员会评审,并报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农民高级技师职称证书由省级农业主管厅(局)签发,农民技师及其以下技术职称证书,由县级人民政府签发。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由农业部统一印制。
第十四条 凡授予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由农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要填写技术人员登记卡,建立农民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档案(包括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科目、时间、成绩和获奖情况等)。
第十五条 对过去评定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按此规定的要求组织审查后,符合标准条件者,予以承认,纳入农业部门统一管理,并颁发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第十六条 农业部门招聘的农民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技术职称。已在现岗位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如未达到本规定所要求的业务标准条件者,应按要求限期参加培训,达到相应的要求。
第十七条 获得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国家需要,在招聘农业技术干部时,应从有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中遴选;
(二)受聘在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享受技术津贴;
(三)与生产单位或农户签订有偿的技术承包、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合同;
(四)应聘到外地传授技术;
(五)参加技术培训、讲座、技术交流或应邀参加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学术会议;
(六)获得有关部门的学术、技术资料和提供的良种、农业机具设备等;
(七)参与农业项目开发和获得贷款;
(八)报考高、中等农业院校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获得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有以下义务:
(一)努力完成农业部门布置的技术推广和试验任务;
(二)带头在自己承包或管理的土地、生产经营单位和乡镇农技推广组织中,应用推广先进技术;
(三)向群众传授科学技术,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四)提出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评定或晋升农民技术人员技术职称,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确保质量。对于在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对于营私舞弊和打击农民技术人员的,应按照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于谎报成果、弄虚作假、骗取技术职称的,应撤销其骗取的技术职称。
第二十条 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各地要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各地制定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有关规定、办法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农业部门可根据本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农业部备查。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2020职称晋升条件?
初级和高级不同,农村和城市不同,都需要有优质课,课题,继续教育证,论文,荣誉证书等
三、2020山东教师职称晋升条件?
山东教师职称的晋升,首先是四个必要条件:
一是学历,二是工作年限,三是年度考核必须合格,是是必须是一线教师。
其他条件就是荣誉、论文、课题,最重要的,就是个人的教学成绩,个人的教学成绩好,所获得的行政荣誉就多,个人的课堂效果好,所获得的业务荣誉就多,这样评上职称的难度就小多了!
四、农业系列职称 高级
当涉及到农业领域的职业职称时,`农业系列职称`中的`高级`级别是许多从事农业行业的人们所渴望的。拥有高级农业职称不仅意味着在专业领域内的认可,还代表着责任与使命。
农业系列职称的重要性
在现代社会,农业领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农业从业者需要不断学习和锻炼自己的专业技能,以应对日益严峻的挑战和变化。取得农业系列职称,特别是`高级`级别,将为从业者赢得更多的尊重和信任。
如何获得`高级`农业系列职称
要获得`高级`农业系列职称,个人需要展现出在农业领域具有卓越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他们需要通过专业考试和评估,证明自己在农业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持有`高级`农业职称的个人通常在该领域内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领导能力。
获得`高级`农业系列职称的好处
拥有`高级`农业系列职称将为个人带来诸多好处。首先,这将增强其在职业生涯中的竞争力,为其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其次,`高级`农业职称持有者将被认为具有更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从而提升其在行业内的声望。
农业系列职称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农业从业者的职称水平直接影响着整个行业的发展和进步。通过鼓励更多的人取得`高级`农业系列职称,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平将得到提升,从而推动农业领域的持续发展和创新。
展望未来
随着农业领域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持有`高级`农业系列职称将变得愈发重要。我们期待更多的农业从业者能够通过自身努力和专业能力,获得这一荣誉,为行业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2020晋升馆员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高级馆员评审有几项要求:
一是学历、资历方面的要求;
二是论著成果方面的要求;
三是工作能力和业绩方面的要求。关于破格晋升:不具备规定的硬性评审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破格晋升职称
六、2020高级农艺师职称晋升条件?
一、博士学历需要做农艺师3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历7年以上,获得本科10年以上,需要获取农艺师技术资格5年以上,做农艺师3年以上。
三、获得大专学历20年后,需要获取农艺师技术资格5年以上,做农艺师3年以上。
四、获得中专后25年,需要获取农艺师技术资格5年以上,做农艺师3年以上。
七、改系列后聘任几年可以晋升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转换职务系列后,原则上需按拟新聘职务的岗位职责和职务条件,使用考察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和职务条件,使用考察一年。经考核能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的,可垵拟新聘职务申报(推荐)参加相应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晋升职称。
八、农业系列职称绿色通道条件?
必须是新鲜易烂的,鲜活易死的农产品才能有条件上绿色通道。
九、农业系列评副高职称条件?
1.对于所学专业不再限定相关或相近要求,按照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2.推进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鲁农人字〔2021〕48号),申报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3.农业系列高级评委会增设水产、农业机械化、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专业方向;从事以上相关专业但不具备农业技术相应职称的,如需申报高一级农业技术职称,须先改系列(专业)申报同层级农业技术相应职称。
4.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按照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及破格推荐报告;改系列申报的,单位提供改系列申报证明。
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十、2020年度甘肃省农业系列职称评价标准?
第一条 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基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让扎根基层的人才发展有空间,晋升有通道,作出贡献有成就感、获得感,引导激励广大基层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奋斗,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条件标准。
第二条 本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下列基层机构和从事农业系列科技人才(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才):
(一)县(市、区)及以下的企事业单位。
(二)甘南州、临夏州州属企事业单位。
(三)基层各类企业、非公组织、自由职业者。
省市属艰苦单位参照本条件标准执行。
第三条 本条件标准主要评价基层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包括正高、副高2个层级,名称分别是: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和高级兽医师、高级农经师,以下简称高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对应一至四级,副高级职称对应五至七级。
第四条 按本条件标准评价取得的职称,统一颁发“全省基层有效”或“全省艰苦单位有效”职称证书。在全省基层单位有效或艰苦单位有效职称,与全省范围有效职称享受同等待遇。鼓励业绩突出的人才申报全省范围有效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范围有效和全省基层范围有效及全省艰苦单位有效职称。
第五条 基层农业系列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甘人社通〔2018〕267号)的下列特殊人才,可不受专业、学历、论文、台阶等限制直接申报相应层级高级职称:
(一)全省做出重大贡献人才。
(二)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
(三)全省新兴产业、身怀绝技的特殊人才。
(四)甘南州、临夏州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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