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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时间?

185 2024-04-05 04:37 admin

根据《2021年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通知》可知,2021年委直属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时间8月25日截止。详情如下:

  (一)个人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

  2.注册后进入系统(具有3年内有效成绩的申报人可直接登录系统)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同时按照要求上传PDF格式的电子病案、相关附件的扫描件。申报人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系统操作演示视频,也可进入系统查看《操作手册》,了解在线填写申报信息的具体操作;

  3.审核《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申报时间。申报人须在7月29日—8月25日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表》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三)同行专家评议。单位人事部门打印《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3)一式2份,统一报送与申报人专业相同的两名专家,根据申报人提供的参评论文、病案,对其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并填写《同行专家评议表》。评议专家一般应具备正高级职称,不得与申报人同一单位,也不得为参评论文的其他署名作者。评议完成后,单位将《同行专家评议表》在系统中上传。

  (四)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上级单位人事部门应逐级审核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尤其是反映本人工作量的内容,要求数量精确、本人作用定位准确,还应确保系统中上传的相关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单位审核时,须在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并导出《单位审核意见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提交。审核结束后,各单位须从系统中导出《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公示一览表》(附件5),在本单位范围将申报人情况公示1周。

  (五)单位报送材料。

  1. 申报评审函1份(应注明本单位申报基本情况)。

  2. 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公示一览表》。

  (六)报送时间。9月3日前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材料交叉互审。我司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组织各直属联系单位熟悉职称工作的同志对申报材料进行交叉复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补充材料要求。交叉互审结束后,将在系统中退回需补充材料人员信息,申报人在系统中修改、补充,单位进行再次审核提交后,不得再次修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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