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1日
河北省职称评审工作于7月启动,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附件)。已经下放的高级职称以及中级职称评审时间由各地各单位自行安排,其中市(地)须在8月底前报送承接的高级职称评审计划安排,自主评审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时间须提前一周上报省人社厅事业处,全省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应于2023年12月底前结束并完成结果备案工作。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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