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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有哪些规定?

50 2024-03-17 22:29 admin

具体规定是: 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称; 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称;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先参加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其入学前的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可聘任为中级职称; 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中级职称。 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办理初聘(认定)手续。 见习期满后为什么要申办初聘专业技术职称? 凡是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应当依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号)文件规定,结合自身条件,及时到当地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初聘(认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技术职务,是职称考评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与能力的认可与评价,是专业技术水平与能力的标志,是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相应职务的必备条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如果不及时申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将会影响工资待遇和职业生涯的发展,还会影响到以后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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