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江苏省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申报人员确认时应提供以下原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
2.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3.现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或聘书(文);
4.业绩、成果、奖励等材料;
5.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应提交《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
6.破格晋升人员须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相应证明材料;
7.其他提交的材料原件。
(四)设区市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18日)
各设区市申报材料应经市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审核,并在申报表上盖章。试点省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提交。
二、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材料?
申请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表:填写有关个人信息和申请职称的表格;
2. 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申请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复印件:提供申请者的最高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4. 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申请者已获得的卫生职称证书复印件;
5. 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申请者工作单位出具的有关申请者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6. 科研成果证明:提供申请者的科研成果证明,如发表的论文、专利或获奖证书等;
7. 培训证明:提供申请者接受过的培训证明,如参加的学术会议、研修班等;
8. 推荐信:提供相关专业领域内的权威专家或高级职称者的推荐信;
9.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评审要求,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具体的材料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人事部门或相关卫生行业管理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三、辽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要求有哪些?
一般情况来说主要的材料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按规定的评审档案目录一次装订成卷;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卷内材料有:《辽宁省专业技术自爆报评推荐表》原件,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查询结果,《城市医生到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原件,《辽宁省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原件等等,还有一些资料信息,你可以来58期刊网看看。
四、江苏省高级职称评审依据?
正高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拓展资料: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5个级别。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播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技校教师、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工程技术、计划生育、党校教师系列(专业)设5个级别。高校教师、新闻、科学研究、出版、教练员、翻译、艺术系列、律师、公证系列(专业)设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4个级别。
五、2020安徽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中央驻皖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0号)精神,现就做好全省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安徽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卫人发〔2019〕153号)执行。
农村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是指全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城市基层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是指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人员除须任满一个原岗位的任职年限外,还须从事相对应的农村和社区工作不少于3年,有执业注册要求的专业须提供近3年在农村和社区的注册记录。
(二)凡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均须通过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包括2019年理论考试成绩2年有效者)。考试期间正在执行援外、援藏、援疆、援青、百医驻村任务者以及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以免考。请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单位和各市卫生健康委务必于2020年9月2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免试人员名单报送到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逾期没有报送的将取消本年度免试资格。
(三)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7号)和《关于做好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的通知》(卫基层秘〔2015〕277号)以及我省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要求城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的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必须分别在任期内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半年或者累计满一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达到服务时间的取消其职称晋升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于9月27日-10月11日期间登陆我委网站2020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录入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办发〔2008〕17号)精神,实行聘任制的事业单位要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定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按岗申报和聘任,严禁超岗位职数推荐评审。其中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文件执行,通过绿色通道享受提前申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聘用年限、学历(学位)证及执业资格注册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等,不作为2020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四)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由省卫生健康委职称工作办公室接收后,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提交参与评审。
(五)2020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已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请各市卫生健康委通知符合当年参评条件的人员及时登陆我委网站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未按要求录入申报材料者不得参与评审。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的病案号和专题所附原始资料号将于10月底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所有与病案相关的原始资料或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抽取时只认可住院号,申报人员必须按公布内容提交材料参与评审,不得更换。
(六)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单位(自主评审单位除外)于10月11-14日将委托评审函(须经省人社厅同意),附《2020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及电子文档(EXCEL格式),报送到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职称工作办公室(芜湖路377号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北五楼507室),现场审核。
(七)各市卫生健康委于10月15日前完成“2020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中考点审核工作,并上报委托评审函扫描件,附《2020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及电子文档(EXCEL格式),发送到邮箱:2601949@163.com 。
各市高级职称申报审核工作,将纳入省级年度考核内容,请各地加强高级职称申报审核工作的管理。
(八)请各市卫生健康委在10月30日前,将经市人社局审核的考试合格人员(含2019年理论考试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的人员)和符合免考条件人员的评审纸质材料、《2020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报送我委职称工作办公室
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各部门(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间为10月30日前。
全部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过后不得补充和更换。
(九)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收费标准为评审费300元/人。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有关材料,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对申报者的材料、证件逐项核实,严格把关。申报人员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形对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二)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北市、宿州市晋升卫生系列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工作按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健康委通知要求执行。
六、2021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副高职称5年以上(含5年,以下同)。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7年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只有临床、中医(含中西结合,以下同)和口腔类别以外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县级及县级以下(含县级,以下同)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
2.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4年以上。
4.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2年以上。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
2.具有临床类专业中级职称;
3.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全科医学中级职称的不须提供此证)。
七、2021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2021年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
(一)关于申报条件
1.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160 号),自2021年起,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2020年按原规定4年已进行了过渡。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
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对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任职年限有明确要求。作为
过渡,今年中专、大专以及博士研究生学历任职年限仍按豫人社职称〔2016〕25号、26号文件执行。
八、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看什么?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要看学历,任职要求,工作业绩,论文等等。
九、2022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规定?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初级职称
医士(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按照《中医药法》参加中医医师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
护士(师):按照《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二)中级职称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十、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公示
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公示
根据《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现向社会公示2019年度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核、学术评审和综合评审,有幸成为本次评审的候选人达到聘任标准,特公示如下:
一、待评审候选人信息
- 姓名:张小明
- 性别:男
- 出生年月:1980年1月10日
- 所在单位:江苏省妇幼保健院
- 现任职称:副主任医师
- 相关资格证书及论文发表情况请参见附件
二、评审意见
根据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定和专家学术评审的结论,候选人张小明在专业技术素质、科研能力、临床实践、学术成果等方面表现优异,具备聘任卫生高级职称的条件。
三、评审结果
经过慎重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张小明为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
四、公示期间
本公示期为7天,自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1日。
五、公示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候选人的评审结果提出意见或异议。接受公示意见反馈的方式如下:
- 电话:123-456-7890
- 电子邮件:feedback@health.org
六、纠正和处理
在公示期结束后,如接到合理的意见和异议,评审委员会将对其进行认真核查,必要时会重新评审。对于属于违反评审规则的情况,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规定进行纠正和处理。
感谢广大社会各界对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期待您的积极参与和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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