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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统称为什么?

299 2024-03-17 20:47 admin

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统称为什么?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统称麻精药品,这类药品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更加严格,需要五专管理: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柜加锁,专人负责,专册登记。全程批号追踪,重点部门安装监控,如药库,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监督药品的进出,没用完的药品及时处理。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部门规章

本题答案为B。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及修改,属于行政法规。

依据:

是立法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由谁规定?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由卫生部统一制定按规定执行。

四、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什么制度?

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分类管理制度、定点经营制度、生产总量控制制度。 其中涉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国家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医疗、国家储备和企业生产所需原料的需要确定需求总量,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实行总量控制。 第十四条: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生产制度。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需求总量,确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数量和布局,并根据年度需求总量对数量和布局进行调整、公布。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

五、采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由什么负责?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 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应对各药房、病区、手术室的麻醉药品、一类 精神药品的固定基数做出规定,在药剂科备案。

当固定基数改变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

二 、门诊药房应当固定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发药窗口,有明显标 识,由具有麻醉药品调配资格的药师负责。

三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和处方用量按 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 、处方领取人和处方调配人应该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五 、临床科室应当对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抱括使用日期、患者姓名、品名、规格、用药数量、执笔医生、执行护士签名(2名)。

专册登记保存3年。

六 、门、急疹癌症疼痛患者或者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首诊医生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病历,并要求签署《知情同意书》。

七 、非长期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疹癌症疼痛患者。

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八 、领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需将原批号的空安瓶交回药剂科,并记录回收数量。

九 、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六、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培训试题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培训试题

了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在医疗行业中,麻醉药品被广泛应用于手术和疾病治疗过程中。其中,第一类精神药品属于麻醉药品中的一类特别重要的药品。为了确保医务人员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必须进行相关的知识培训。

本篇博客将为大家提供关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试题,以帮助医务人员加深对该药品的了解和应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培训试题

  • 问题一: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义是什么?

    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是指具有麻醉、止痛、催眠、精神活性等药效的药品。
    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是指仅可由持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使用的药品。
    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是指通过静脉注射或局部浸润应用的药品。
  • 问题二: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主要用于手术中的麻醉,能够使患者失去疼痛感。
    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主要用于催眠和镇静作用,帮助患者进入深度睡眠。
    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主要用于治疗精神疾病,如抑郁症和焦虑症。
  • 问题三: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常见副作用有哪些?

    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可能引起恶心和呕吐。
    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荨麻疹和皮疹。
    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可能对呼吸系统产生抑制作用。

通过以上问题,我们希望医务人员能够更加了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定义、主要作用以及常见副作用。只有深入了解这些知识,才能保证麻醉药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确保患者的安全。

请医务人员务必通过培训试题进行自测,并不断学习和更新相关知识,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希望这些培训试题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哪些规?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应对各药房、病区、手术室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固定基数做出规定,在药剂科备案。当固定基数改变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

二、门诊药房应当固定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由具有麻醉药品调配资格的药师负责。

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和处方用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处方领取人和处方调配人应该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五、临床科室应当对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抱括使用日期、患者姓名、品名、规格、用药数量、执笔医生、执行护士签名(2名)。专册登记保存3年。

六、门、急疹癌症疼痛患者或者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首诊医生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病历,并要求签署《知情同意书》。

七、非长期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疹癌症疼痛患者。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八、领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需将原批号的空安瓶交回药剂科,并记录回收数量。

九、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要哪级部门发放证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造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各有哪些特殊规定?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生产制度。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需求总量,确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数量和布局,并根据年度需求总量对数量和布局进行调整、公布。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范?

专人管理,专用处方,专柜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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