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条件?
工伤认定的条件及其规定体现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中。
一、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认定问题?
工伤认定常见问题
1、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
到劳动局拿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表格→到劳动局提交材料→60天内拿结果。
2、工伤认定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厂方从事故发生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劳动者一年内申请,过了时效,劳动局就不受理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由谁去申请?
厂方、劳动者和劳动者的近亲属都可以申请,亲属去申请时,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
4、在哪里申请工伤认定?
厂方所在地的劳动局,现在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的镇工伤认定申请是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
5、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法律规定最长时间2个月。
6、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医院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四、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五、用个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厂牌、工卡、证人证词、出入证、罚款单、警告信等)
六、工伤事故报告书
七、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路线图、房东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邻居证明及复印件
7、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在哪能拿到?
到当地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即可打印,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是对外公开的,任何公民都可以打印,记得带上银行卡,有的地方不接受现金,只能刷卡,费用5元左右。
8、厂方去申请工伤认定,但写明是由于工人违规操作受伤,对工伤认定有没有影响?
很多厂方去申请工伤认定时,注明发生工伤事故是由于工人违规操作,工人应负一定的责任,这样的描述是不影响工伤认定的,工伤适用工人无过错原则,只要认定为工伤,工人是没有过错的,所有责任和赔偿均由厂方承担。
9、什么证明都没有,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条、厂牌、工伤服、饭卡、合同、罚款单、银行转账记录,全部都没有怎么办?如何认定工伤?
很多工伤工友受伤后,什么证明都没有,那如何认定工伤的,一是填好工伤认定申请表,要求老板盖章,老板不配合,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和安监局等主管部门;二是多方面找劳动关系的证明,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三是直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有的劳动局会去调查,厂方确认即可;四是申请仲裁,仲裁与厂方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三、工伤认定无需证明就能认定?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就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进行工伤认定是十分重要的,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是否属于工伤。那么,工伤认定程序以及时间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二、工伤认定的时间期限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三、工伤认定程序
1、申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4、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四、工伤认定书是只写工伤认定吗?
对,工伤认定书上写明了某某某同志在某某某时间段因工负伤,经工伤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多少级,上面只写了工伤认定,不写其它的,有了工伤认定书,以后工伤复查,工伤伤残补偿金就都靠它了,要是厂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都得要用得上它是了
五、工伤认定科认定工伤需要下单位调查吗?
一般来说,如果提交资料证据信息齐全的话,是不需要到企业调查的。如,
1、受伤员工的首诊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受伤员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受伤员工发生事故当月考勤记录
4、受伤员工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两个证人证言原件及证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其它证明,如加班的相关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等。
六、工伤,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工伤认定部门会调查公司吗?
这是社保局的权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七、昆山工伤认定流程?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四、专家进行鉴定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在申报工伤中首先要工伤认定,再工伤鉴定,提交申请上交有关材料。劳动部门给出工伤鉴定结论,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就是后续的赔偿事宜。
八、工伤认定难吗?
确实已经过了时效期,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去申报工伤,社保都不会受理了。
但是您这里有个问题:没有劳动合同
没有劳动合同即使是在时效期内也是无法申报工伤的,需要举证证明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另外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公司估计也没给你上社保,所以即使认定工伤,也没法给你钱。
事情要两分看,上面的各种问题,其实都不仅仅局限在工伤,您的单位至少用工制度上是不合规的,所以先去找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再找当时因工受伤的证词证据,把所有证据收集全之后再去公司仲裁
仲裁内容包括:1、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貌似好像要给三倍工资,记不清了)
2、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和公积金(这个看实际情况)
3、因为上述两项,造成我工伤无法申报、理赔,
至于丢失的医疗记录,如果是住院记录的话,医院病案室都会有存档不碍事
医疗卡?是说社保卡吗?丢了就丢了,补办就行。在这个案子里这玩意没啥用
九、工伤认定查询系统?
一、电话查询:拨打当地社保局工伤业务窗口的电话,告诉工作人员你的名字、身份证号码,请工作人员帮你查一下。可能会存在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这是工作人员外出调查工伤去了,你可以换一个时间段进行电话咨询。
二、网络查询:通过当地行政管理中心的网站,查询自己的办事进度,工伤认定的审核在有受理后60日内作出,如果一时查不到信息也不要着急。
三、查询到工作认定已经作出的时候,当事人可凭身份证前去领取工伤认定书,经办人则需要当事的委托书及单位的委托书,才能领取当事人和单位的工作认定决定书。
十、如何认定“老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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