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你将要调入的单位提供书面申请,若所调入单位同意接收,就会向你所在的单位发出调档函;
2、审档通过后,调入单位会向调入人事部门提交材料,包括:增人计划卡(编制单)、转任函件(主要包括转任理由、单位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拟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选调方案等)、《调动审批报告》;
3、确定调动人员之后,调入人事部门向调出人事部门发《公务员商调函》,审核拟调人员有关材料,包括:个人档案、现实表现、体检表、调出单位填写的《公务员转任审批表》、《工资转移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
4、通过审核后,调入方人事部门向调出人事部门发《公务员调动通知》;
5、调入人持《工资转移介绍信》和调出人事部门开出的《行政介绍信》到公务员管理科办理报到手续后到调入单位报到,调入单位到市人事局工资科、市编委办办理工资及入编手续;
6、迁户口要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有关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
7、转任人员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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