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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人事经理的薪资架构以3+7(底薪+绩效)的形式划分是否合理?

172 2024-03-18 08:35 admin

这样的情况在销售行业比较正常,在房地产、保险行业基本都是这样的。我去面试过的房地产行业给我的工资=底薪+我招到的业务员×系数+业务员卖出的房子×系数+我也可以去卖房,卖出的房×系数。我去面试的保险行业给我的工资也是这种公式。这类行业的人事部门简单粗暴,甚至变形,跟普通的人事部门有较大差距,可以说就是个招人机器,或者说抓人机器,这是其公司以及行业性质决定的。不过这导致我见了此类企业都绕着走,因为我个人十分不喜欢这种模式的工作。这样的设定确实很奇怪(因为我个人觉得这甚至在脱离人事的核心轨道),但确实并不奇怪,因为其行业模式和性质决定其模式必然如此,存在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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