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继续招录200名农村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在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考生中,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学制4年,培养院校为沧州师范学院。
据了解,这次培养按照“面向农村、定向培养、定向就业、专项招聘、限期服务”的原则进行,通过公费教育形式,精准培养一批能承担农村小学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全科教师,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具体招生计划为:黄骅20名、沧县25名、孟村10名、肃宁20名、任丘30名、南皮15名、海兴8名、献县25名、盐山10名、青县14名、泊头20名、新华区3名。
在全省范围内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者,填报高考志愿时可自愿报考小学全科教师培养专业。农村全科小学教师采取四年一贯制形式培养,学历为本科,学制为4年。其中,半年在小学实习。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每人每年共计8400元。同时,还可以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学生学习期满,各项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学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有招生计划的县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县级教育局、人社局、县委编办和沧州市教育局备存。毕业离校前,由沧州市人社局安排下达就业年度专项招聘计划,沧州市教育局会同沧州市人社局制订专项招聘方案,并委托培养院校组织具体招聘考试。由相关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编制部门根据聘用手续办理入编。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以上。对不履行协议的毕业生,将追回培养费用,并要求其交纳违约金,不按时退费的,须按规定交纳滞纳金,违约情况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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