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4日下午,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这一方案对相关培养模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参加“3+4”“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的学生,转段时须参加转段考试。这与此前部分考生和家长认为的“无需考试直接升段”有所差距。
据介绍,凡参与“3+4”“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以下称职业院校),要按照与本科高校共同制定的过程考核方案,对注册为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过程考核,并给出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考核结果认定为合格的学生有资格参加综合测试及招生录取。
过程考核合格、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参加综合测试,需参加中职培养段结束当年的春季高考报名和考试,春季高考单设“转段”类别;过程考核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高职学生参加综合测试,需参加高职培养段结束当年的专升本报名和考试。
综合测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中职学生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参加每年5月份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高职学生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参加每年3月份专升本2门公共课科目即英语和计算机基础的考试。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由衔接的本科高校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1月份。转段学生的综合测试成绩由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形成。
部分考生可享受免试政策。过程考核合格、在校期间参加相关专业的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在参加春季高考或专升本考试报名后,可以免于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的测试,其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的成绩视为满分。职业院校要在综合测试前,将获奖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职教处审核确认,并分别报送本科高校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作为免于相关测试的依据。
对招生计划的安排,省以转段当年各职业院校对口贯通培养转段人数和综合测试结果为依据,结合全省高校当年本科计划总量情况,向对应的本科高校下达转段本科招生计划,转段本科招生计划纳入本科高校年度总招生计划。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未完成的计划可以转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录取中,省每年设定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标准,对口本科高校设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本科高校对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在省下达的转段本科招生计划内依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由本科高校负责。本科高校要会同衔接职业院校制定转段录取工作方案,明确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合格成绩要求、录取办法、监督措施等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方案要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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