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证”行为近些年已是医疗行业公开的秘密,但 1998 年颁布的《执业医师法》并没有将此类行为明确界定为违法行为,加之近年来民营医疗机构数量大幅增加,市场需求巨大,这也导致了“租证”市场的蓬勃兴起。
新《医师法》堵上这一法律漏洞,规定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将处以至少 2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违法成本的上升必将遏制这种不正常“租证”行为,对于规范医疗市场和保障医疗安全起到重要作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
上一篇:临床执业医师证可以单独开诊所吗?
下一篇: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免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