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正常的执业认证注册流程没有区别
一、提出注册申请:拟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辖区卫生局医政科)申请注册。拟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中执业人员,应当向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辖区卫生局医政科)申请。
二、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高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三)《医师资格证书》;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折拟聘用证明;
(七)省级以上卫生厅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注册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四、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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