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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

225 2023-11-07 17:06 admi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印发<“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和<“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提升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企业”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水平,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充满活力的职业经理人队伍,明确公司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现有高管人员中,董事会秘书实行职业经理人管理;南天信息董事会对后续市场化选聘的高管人员实行职业经理人管理。

第三条 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坚持党管干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按照党组织把关、董事会选择、市场化选聘、制度化退出的方式实施。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战略、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确定。本制度中“退出”指解除聘用关系的同时,如有党组织职务应当一并免去,并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经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研究后确定。

第二章 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 决策与组织实施机构

(一)公司党委会是职业经理人聘用及退出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相关职责及权限如下:

1.前置审议职业经理人市场化管理制度;

2.前置审议职业经理人选聘方案;

3.把关选聘过程的合法合规性;

4.组织对各方推荐人选的考察并提出意见建议;

5.前置审议公司拟聘任/拟退出人选,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公司董事会为职业经理人聘用及退出管理的主体及最高决策机构,相关职责及权限如下:

1.审定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职业经理人的规模和构成;

2.审定职业经理人市场化管理制度;

3.审定职业经理人选聘方案;

4.选聘职业经理人;

5.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经营业绩责任书;

6.监督职业经理人聘用及退出手续的办理。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职业经理人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业经理人是市场化选聘的

第五条 选聘条件

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的研究生学历占比应达到 60%,除具备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具有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协作精神强,具有良好职业素养,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记录无不良记录;

(二)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一般具有 5 年以上同行业企业经营管理或责任职业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没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五)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具体选聘条件以岗位任职资格标准为准,特殊情况可由董事会决策。

第六条 选聘渠道

根据公司和岗位特点,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可以采取公司内部公开竞聘、社会公开招聘、委托中介机构寻聘等渠道,公司可根据需要选择一种或多种渠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

第七条 选聘程序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公司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确定提名人选、公司党委组织考察、选聘工作组进行评价、董事会确定聘任人选并履行聘任手续。

(一)制定方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寻聘方式,拟定具体选聘方案。选聘方案包括成立选聘工作组、选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选聘方式、考核评价、聘任期限、薪酬标准、退出机制等。经公司党委会前置审议后,由公司董事会审定确认后实施。

(二)确定推荐人选

根据选聘方案,选聘工作组组织内部公开竞聘、社会公开招聘、委托中介机构寻聘等方式征集应聘者人选、进行比选。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领导下,选聘工作组差额或等额提出综合评价人选。

1.内部公开竞聘。内部公开竞聘面向全公司符合任职条件的各类管理人员。

竞聘工作按照动员宣传、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或面试提问打分等步骤选出综合评价人选。

2.社会公开招聘。通过在公开招聘网站等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投递简历、资格审查、素质测试和综合面试等步骤选出综合评价人选。

3.委托中介机构寻聘。针对特定岗位,委托多家中介机构按任职条件针对性地寻找人选,经资格审查、素质测试和综合面试等步骤选出综合评价人选。

(三)综合评价。根据岗位要求,选聘工作组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综合评价,产生拟考察对象的人选,经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综合评价包括资格审查、履历业绩评价、面试评价和职业能力测评等内容,资格审查和履历业绩评价可作为准入条件,面试评价结果应作为决定是否聘用的主要依据,职业能力测评可作为参考依据。对于内部竞聘原岗位的,根据实际情况,面试评价可由上一任期的述职报告评价替换。

(四)组织考察。由公司党委对建议人选发起考察,考察方式根据选聘方式和人选的情况合理确定。

公司党委按组织程序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并查阅档案,其中对社会招聘人员也可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背景调查机构进行核查。

(五)决定聘用人选。选聘工作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任人选建议,报名委员研究后,决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六)公司董事会聘任。由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机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聘任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经营业绩责任书。

原则上聘期不超过 3 年,首次聘用时任职试用期 6 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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