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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安徽教师评职称评审条件解读?

136 2025-01-28 06:06 admin

一、2013安徽教师评职称评审条件解读?

安徽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充分照顾农村教师的利益,另外对满足年龄条件的尽量放宽,副高级职称男教师需满足农村任教30年,女教师需满足农村任教25年,另外还需要有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年度考核至少两次优秀,也就是常说的四选二,九选一的条件。

二、贵州省教师评职称文件解读?

贵州省教师评职称文件是指贵州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教师职称评定的规定。该文件主要包括评职称的条件、程序和标准等内容。教师评职称是对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指导,通过评职称可以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贵州省教师评职称文件的解读可以帮助教师了解评职称的具体要求,指导他们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努力,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2021年教师法职称官方解读?

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早已漏洞百出,许多优秀教师苦于职称评定。今年各地纷纷出了教师职称评定新制度,其中包括了根据教师工龄,不受职称结构限制直接定级。

河南省于2020年10月出台相关规定,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黑龙江省规定乡村教育满30年以上,直接晋升高级职称。

山东省发布《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符合标准条件的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乡镇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现在政策基本上对乡村教师倾斜,一方面是因为乡村教师评职称比城市教师更难,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乡村教师工作环境更加艰苦,为了留住教育人才,促进乡村教育的发展。

职称评定与工龄挂钩,其实也是一个新的思路和方向。当代教师职称制度应该何去何从,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四、山东省教师职称评审细则解读?

  教师也是有职称可评的,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分为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教师职称评审要求主要是满足学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其中对于业绩成果来说最直接的就是教科研成果的加分事项,这主要体现在课题研究、论文发表、专利发明、教材专著等方面,方面的不同所对应的加分项也是不同的。

  评职称总分是100分制,其分配到论文论著上最高是10分,也有8分、7分、6分的。当然,不同级别的职称评审在论文上的分数也是不同的。而且每年职称论文的评分标准都会略有变动,所以具体的要在职称评审时参照当年的标准来算,并不是说有一个统一的加分标准。

五、安徽省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幼儿园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幼儿园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幼儿园教师。

第三条 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第六条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具备相应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 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八条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园长(含副园长)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九条 在乡村幼儿园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第十条 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一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内的,不得申报。

(二)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不得申报。

(三)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 正高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40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2.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任教(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

(二)能力条件

1.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坚持保教并重,关爱与尊重每位幼儿;坚持家园共育,利用多方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2.系统掌握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持以高尚的师德和严谨教风,潜移默化地教育幼儿,成效显著,教育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风格。在育人方式、课程改革、教育方法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高水平的反映保教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提交近三年所带班级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以及每学期4篇以上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园长、专职督学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20节(次);副园长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三分之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30节(次);其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和兼职督学的课时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4.家长满意度高。需提交当年所带班级家长满意度调查材料。园长、副园长需提供当年园内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园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材料。

5.在业务培训、教研活动和指导中青年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或参加研讨不少于6节(次),每学期开设园内公开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节(次);开设园际或县级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每年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任现职以来,指导的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全国性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指导的教师受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1次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优秀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省部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乡村教师为市级以上)。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乡村教师为市级一等奖以上)。

4.作为带班教师,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所带的班集体获得省级(乡村教师为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5.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赛),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或在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汇演汇展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1次(乡村教师获奖1次)。

6.辅导幼儿参加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面向全省幼儿开展的各项活动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以上)。

7.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省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8.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省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城镇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人大复印中心全文转载;乡村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2部(乡村教师1部)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幼儿园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正式出版并在全省广泛使用的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编写2次以上(乡村教师1次);或参加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课程实验、玩教具制作等活动,成果在全省推广使用(乡村教师市级以上)。

4.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含规划课题)、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教育督导研究等课题2项以上(乡村教师1项),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国家级立项课题研究2项以上(乡村教师1项)。

第十三条 高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4.具备中师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教师职业30年以上,年满50周岁且现仍在幼儿园任教的,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5.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任教(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

(二)能力条件

1.坚持保教并重,创设丰富的活动环境,注重家园共育,以多种形式引导幼儿主动发展,既面向全体又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2.具有坚实的学前教育理论基础、保教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保教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较高水平的反映保教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并提交近两年所带班级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以及每学期4篇以上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园长、专职督学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20节(次);副园长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30节(次);其他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和兼职督学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4.家长满意度高。需提交当年所带班级家长满意度调查材料。园长、副园长需提供当年园内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园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材料。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主持或参加研讨,开设园内公开课、开设园际以上公开课节(次)符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任现职以来,所指导的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或所指导的教师受邀在上述省级以上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1次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优秀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以上。

4.作为带班教师,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所带的班集体获得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5.教师本人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省级以上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或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1次;乡村教师获奖1次。

6.辅导幼儿参加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等活动获得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以上。

7.在年度考核中至少2次优秀。

8.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有关保教改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9.积极开展保教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市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论文评选省级三等奖1篇以上。乡村教师不作获奖或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交1篇在教育教学方面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教学方法介绍或保教经验总结。

2.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不少于4万字)1部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幼儿园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正式出版并在全省广泛使用的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编写1次以上;或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课程实验、玩教具制作等活动,成果在市级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乡村教师县级以上)。

4.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乡村教师县级)教育科学(含规划课题)、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1项(乡村教师县级以上)。

第十四条 一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2年。

3.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4年。

4.具备中专幼教专业毕业学历,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5年。

(二)能力条件

1.熟练掌握幼儿教育各领域的目标、内容和指导要点。根据幼儿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进行良好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教育。

2.科学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独立承担小、中、大班的保教工作。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1篇反映保教工作总结。

3.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提交申报当年所带班级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以及每学期4篇以上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

4.家长满意度高。需提交当年所带班级家长满意度调查材料。园长、副园长需提供当年园内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园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材料。

5.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教研活动。积极进行教学反思,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主持或参加研讨,开设园内公开课、开设园际以上公开课节(次)符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县处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被评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

3.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县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4. 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作为带班教师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5.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市级以上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或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1次;乡村教师获奖1次。

6.辅导幼儿参加县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等活动获得县级一等奖以上(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7. 在年度考核中至少1次优秀,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8. 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县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9.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县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市级二等奖2篇以上。乡村教师不作获奖和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交在教育教学方面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教学方法介绍或保教经验总结1篇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类合著中参与撰写2万字以上。

3.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课程实验、玩教具制作等活动,成果在全县推广使用。

4.参加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科学(含规划课题)、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1项(乡村教师县级以上),有相关个人成果。

第十五条 二级教师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受聘三级教师岗位满2年;或具备中专幼教专业毕业学历,受聘三级教师岗位满3年。

(二)比较熟练地掌握幼儿教育各领域的目标、内容和指导要点,能科学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胜任小、中、大班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1篇保教工作心得体会。

(三)比较熟练地掌握学前教育的原则和方法,能胜任班级管理工作,保教效果较好,能较好地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保教工作。完成规定的保教任务,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提交所带班级一个学期的一日活动计划、反思,以及一个学期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4篇以上。

(四)教学基本功扎实,掌握幼儿教育弹、唱、跳、画及观察了解儿童等技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第十六条 三级教师

(一)具备中专以上幼教专业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基本掌握幼儿教育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幼儿。

(三)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保教工作。能较好地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开展保教活动,完成规定的保教任务,工作量饱满。

第四章 破格申报条件

第十七条 初、中级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实行学历、资历单项破格、逐级申报。

第十八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二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研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制,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3次优秀等次。

(二)获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或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国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第十九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三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制,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等次。

(二)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省级特等奖;或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省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援派或扶贫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重点评价履职尽责情况,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扶贫成果。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或扶贫期为3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园长、副园长上公开课、示范课、研讨培训、讲座、组织开展幼儿各类活动、听课均可计算课时量。

第二十二条 本资格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一)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等。

(二)所称“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所称“中文核心期刊”为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查证确认的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省级以上党报党刊理论版。著作须有ISBN(标准书号)。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三)基本任期:学历资历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如正高级: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5年是基本任期。

(四)教学成果奖: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审一次。

(五)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得多次使用,以最高奖为准。

(六)学历、数量、等级所指的“以上”均含本数。

第二十三条 本资格条件自2021年起实行,原《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16〕13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条件,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资格条件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六、宿州市教师2022年职称评定条件?

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高中、中职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相关页面查看(https://bm.cltt.org)。

七、安徽省宿州教师网上如何申报职称材料?

1.申报方式:各申报单位须线上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注册,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选择单位性质和属地人社。申报个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绑定所属单位,填写个人业绩库和申报信息由单位审核,将申报材料扫描上传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2.申报网址:http://hrss.ah.gov.cn/.

  3.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咨询中心”页面下方“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以在“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首页的右上方进行下载。

  五、申报推荐程序

  (一)岗位指标空缺数审批与公示

  各县区、市直各学校须于10月31日前完成高级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教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级教练员)岗位指标空缺数、使用计划数的审批和公示工作,并于11月1日前上报岗位指标使用计划。

  市教体局、市人社局11月2日-8日在部门网站上公示各县区、市直各学校高级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教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级教练员)岗位指标使用计划数。

八、宿州市2023年教师招聘全面解读

作为一个教育发达的城市,宿州市每年都会发布教师招聘信息,吸引大量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前来应聘。作为一名专业的网站编辑,我将根据最新的教师招聘信息,为大家提供一份详细的解读,帮助大家全面了解宿州市的教师招聘政策。

宿州市2023年教师招聘概况

根据宿州市教育局最新发布的信息,2023年宿州市将面向全市各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本次招聘计划共有1200个岗位,涵盖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各个教育阶段。其中,小学教师岗位最多,占总招聘数的40%左右;其次是初中教师,占30%;高中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各占15%。

从学科来看,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学科的教师需求最为旺盛,占总招聘数的60%以上。此外,体育、音乐、美术等特殊学科的教师岗位也有一定数量。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招聘除了面向应届毕业生,也欢迎有教学经验的在职教师前来应聘。对于有教学经验的应聘者,宿州市将给予适当的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优惠政策。

宿州市教师招聘条件及流程

根据宿州市教育局的要求,本次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如下:

  • 具有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证
  • 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 年龄一般在22-35周岁之间
  •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能力

招聘流程主要包括:

  1. 网上报名
  2. 资格审查
  3. 笔试
  4. 面试
  5. 体检
  6. 公示和录用

其中,笔试和面试是重点环节,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层层选拔,最终确定入围人选。

如何准备宿州市教师招聘考试

对于即将参加宿州市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来说,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非常重要。建议考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 全面复习教育理论知识,如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 针对性地复习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
  • 模拟练习教学设计和试讲,提高教学能力
  • 锻炼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应对压力的能力

此外,考生还可以关注宿州市教育局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招聘信息的最新动态,为考试做好充分准备。

总结

通过以上的解读,相信大家对宿州市2023年教师招聘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作为一个教育发达的城市,宿州市每年都会推出丰富的教师招聘计划,为广大应届生和在职教师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希望本文的分析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愿所有参加宿州市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都能取得优异成绩,顺利进入心仪的学校工作。

九、宿州市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2021年宿州市一级教师职称评定需要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提供二级教师的任职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聘用证书(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务必明确体现聘用二级教师岗位的起始时间。

(二)能力条件

(三)业绩条件

(四)教研科研条件

年限条件已经具备参评一级职称的教师,应对照宿州市教体局官方文件做具体准备

十、2021年宿州市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一、学历、资历方面

1.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提供二级教师的任职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提供任现职(二级教师)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证明(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在评审表中如实填写,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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