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级职称年审规定?
初级和中级的职称证不需要年审,即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今年你考过了初级,那么今年的会计证年审你就不需要参加了,但明年会计证年审还需要照常参加。当年初级或者中级资格考试通过的,视同你参加了继续教育,因此当年会计证就不需要年审了。如果取得了注会(注册会计师)资格,那么会计证就一辈子都不需要年审了。
二、个人支付结算规定?
支付结算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其具有法律的效应,是一种法律行为。支付结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票据中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是单位、个人和银行在进行支付结算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共有三项基本原则如下: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各种与支付结算的各种结算方式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政策性文件都是支付结算必须遵循的规定。迄今为止主要有《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信用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
三、印度货币结算规定?
印度央行推出国际贸易的卢比结算机制,立即生效。
今年上半年,西方将俄罗斯踢出SWIFT系统、禁止俄金融机构进行美元交易等措施,导致印度对俄贸易商无法正常收到的货款额在3月初便达到5亿美元。印度储备银行(中央银行)着手与俄罗斯方面就缔结贸易协定进行磋商,该协定将规定直接以卢布和卢比进行贸易结算。
印度央行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以卢比结算进出口货物的发票、支付和结算,是为了促进全球贸易的增长,提高全球贸易界对印度卢比的兴趣,促进印度的出口。
四、工程结算审计规定?
国家对已完工程结算和审计的时间没有要求,一个地区一样,没有工程结算必须审计的要求,总的来看,只要甲乙双方没有争议、符合国家结算制度,什么样的工程结算都可以。
至于工程项目什么时间结算、哪些工程需要审计是审计部门的事情,审计机构又有自己的工作安排,加之有的工程结算工作量、难度不一样,因此国家对已完工程结算和审计时间没有要求。工程结算审计是对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或年度终了时,与建设单位所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的审计。其主要内容:(1)中间结算检查工程形象进度的工程量,施工产值和预算成本是否正确、真实、本期应结工程价款净值是否与本期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或结算价值,扣除预收工程款、抵扣备料款、甲方材料款以及其他应扣款后的余额相符;(2)竣工结算,应审查竣工质量验收、竣工决算的合规性,未完部分尾工预提费用的合理性以及双方经济往来是否清楚,有无违反结算纪律行为。
五、股票结算时间规定?
股票账户一般是在当天16点到20点之间结算。很多证券公司,到20点后,就可以下第二天的的委托单了。
六、医保月底结算规定?
一、医保结算年度
职工医保: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非就业居民、学生少儿、大学生: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在职职工:45周岁以下按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3%记入;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的按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4%记入。
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1350元;70岁以上(含70周岁)155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1800元。
三、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职工医疗保险门诊个人帐户用完后,再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享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退休职工自负400元后享受4800元补充医疗,在二级医院报85%;在职职工自负600元后享受4000元补充医疗,在二级医院报75%。
七、政府采购合同超量结算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超量结算规定的解读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政府采购合同的数量和金额不断增加。政府采购合同超量结算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为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府采购合同超量结算规定。
超量结算的定义与范围
政府采购合同超量结算是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实际供货量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情况下,政府需支付超量部分相应款项的行为。超量结算主要适用于政府采购的资格前提是具备供应商资质,按照需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中标的供应商。
超量结算的原因
政府采购合同超量结算的原因往往有多种,例如:
- 供应商为了降低成本,一次性供应超过合同约定的数量。
- 合同设计存在缺陷,导致数量的控制不准确。
- 采购需求的变化,需要额外的物资或服务。
这些原因可能产生超量结算的风险和争议,因此,政府需要对超量结算进行严格的规定和管理。
超量结算规定的实施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条例,政府采购合同超量结算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具体实施过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履约情况的核查
政府采购单位在发现供应数量超过合同约定时,应首先核查供应商的履约情况。核查的重点是确认超量供应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避免虚假超量结算的情况出现。
2. 申报超量结算
供应商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政府采购单位申报超量结算。申报材料应包括超量供应的证明文件、物资或服务的实际用途和合同约定等相关资料。
3. 结算审核
政府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对超量供应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实、与合同约定进行比对等。审核过程需要保障公平、公正、透明,确保超量结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 结算支付
经过审核后,政府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支付超量部分的款项给供应商。支付方式通常为银行转账或者票据支付。同时,需要将超量结算情况纳入财务核算,确保资金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5. 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单位应对超量结算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超量结算的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超量结算的风险和违规行为。
超量结算的意义与风险
政府采购合同超量结算的合理实施,具有一定的意义和风险:
意义:
- 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合理利益得到保障。
- 增加采购市场的竞争活力,促进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提升供应链的效益。
- 推动政府采购的规范发展,防止超量结算的腐败风险。
风险:
- 滥用超量结算,增加政府采购成本,浪费财政资源。
- 虚假超量结算,损害合同约定和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
- 政府监管不力,导致超量结算的违规和腐败问题。
超量结算的建议与展望
为了更好地规范政府采购合同超量结算,提高采购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 完善法律法规
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超量结算的具体程序、条件和标准,规范超量结算的实施细则,增加监督和处罚力度,防范超量结算的风险。
2. 加强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单位应及时公开超量结算的情况和数据,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公开透明的信息对于保障超量结算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具有重要意义。
3. 加强培训与宣传
政府采购单位应加强对超量结算规定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各方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供应商也需要增加对政府采购政策和规定的了解,提高合规意识。
4. 提高监管水平
政府需要加强对超量结算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审核和监督,监控超量结算的过程和结果,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政府采购合同超量结算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供应商利益和预防腐败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和供应商都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超量结算程序,共同维护良好的政府采购秩序。
八、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
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
一、离职工资概述
离职工资,顾名思义,是指在员工离开雇主所属公司时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各项待遇和补偿金。一般来说,离职工资由雇主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并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得出具体金额。
离职工资的计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工资待遇(应付工资、奖金等)
- 年终奖金
- 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
- 加班加点费用
- 社保和公积金的结算
- 其他应支付的额外补偿
以下将介绍员工离职工资结算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二、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相关的劳动法规,员工离职工资必须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结算:
- 离职工资应在员工离职后的15个自然日内结算清算。
- 离职工资的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但应当保证员工可以及时获得应得的工资。
- 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不得随意降低员工的工资标准。
- 离职工资中的年终奖金应按照公司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
- 员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应按照员工实际剩余年假天数计算,并与员工工资标准相匹配。
- 加班加点费用应按照劳动法规定进行结算,不得低于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
- 社保和公积金的结算应按照当地相关政策进行。
- 员工离职时所欠公司的债务或其他应支付的赔偿金等,可以在离职工资中扣除。
三、员工离职工资结算的注意事项
在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过程中,雇主和员工都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双方应该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结算。
- 劳动合同中关于离职工资的具体约定应明确明确,并在离职时作为参考依据。
- 离职工资的核算应准确无误,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 离职工资的支付方式应方便员工,保证员工可以及时获得应得的工资。
- 离职工资的结算过程应及时、公正、透明,避免因此产生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总之,员工离职工资结算是一项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对于雇主和员工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雇主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而员工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福利,并合理维护自身的权益。
希望本文所提供的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和注意事项对大家有所帮助。
九、物资采购合同结算期限规定
物资采购合同结算期限规定的重要性
物资采购合同作为商业交易的重要文件,其中的结算期限规定在双方的交易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合理设置且严格遵守结算期限规定,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双方的权益,也能推动交易的顺利进行。因此,物资采购合同中结算期限规定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
在物资采购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这一约定是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也是结算期限规定的基础。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买方可以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计划和物资的使用计划。同时,卖方也可以根据交付时间及时安排物资的供应或生产。
例如,如果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是一个月,那么买方在一个月内需要支付相应的货款。而卖方则需要在这个时间段内准备和交付相应的物资。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将导致卖方无法按时供货,严重影响交易的进行。因此,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时间,并且设定合理的结算期限,有助于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货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在物资采购合同中,货款是买方向卖方支付的重要款项。合同中约定了货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对于双方的资金流动和合作关系都有着重要影响。
货款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信用支付等。根据不同的合作关系和交易性质,双方可以灵活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都需要明确约定支付时间。合同可以规定在收到货物后的几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也可以在双方商定的结算期限内支付。
通过在合同中约定货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可以确保买方按时支付货款,卖方可以按时收到应有的款项,保证了资金的正常流动。此外,支付方式和时间的规定也能提醒双方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逾期或拖欠货款的情况出现。
逾期付款的责任和处罚
在物资采购合同中,买方逾期支付货款可能会给卖方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困扰。为了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合同中通常约定了逾期付款的责任和处罚。
合同可以约定逾期付款的利息,以弥补卖方由于买方逾期付款而产生的额外成本和损失。利息的计算方式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根据当地法律和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此外,合同还可以约定其他逾期付款的处罚措施,例如延长合同的履行期限、取消优惠或合同解除等。这些处罚措施的设定可以有效地提醒买方按时支付货款,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总结
物资采购合同结算期限规定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通过合理设置和严格遵守规定,可以保护双方的权益,推动交易的顺利进行。合同中的结算期限规定需要围绕交付时间、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逾期付款的责任和处罚等方面进行明确约定。只有双方共同遵守这些规定,才能确保交易的顺利和合法进行。
十、工程结算终审最新规定?
一般应当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划规范》及其配套定额的规定,针对承包商报送、监理单位审核、业主单位认可的工程结算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等内容,对照依据竣工图(或施工图)计算出的工程量,套用承包商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对工程结算金额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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