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本科直接落户,专科需缴半年社保后可落户,政策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三类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年龄小于等于45周岁;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对于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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