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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职称评定2021新规变化有哪些?

66 2024-03-10 12:43 admin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修订完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对我省职称评审政策进行进一步规范,评审政策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严格掌握论文标准

明确作者排名次序:论文有限制性要求的,应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发表的本专业或相邻相近专业论文。

明确代替论文选项:代替核心期刊论文须为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的本专业专著、译著;独立(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智库成果;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主持完成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填补国内空白。代替省级期刊论文须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获发明专利(前2名)授权;主持完成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填补省内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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