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市属各高等院校、委属单位必须在9月21日前报送教师、实验技术各级职务申报评审材料。 2、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其他委托评审单位必须在9月28日前报送教师、实验技术各级职务申报评审材料。 3、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证书发放程序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12号)的有关规定,申报教师和实验技术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由本人申报、单位审核、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市教委职改办;对部分特殊情况申报者(如破格申报等),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改办审查同意后,再送市教委职改办(市属高校和委属单位仍由市教委职改办统一报送市职改办)。 4、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仍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材料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教职改〔2004〕38号)执行。 根据我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凡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各级职务者按照《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3)填报;凡申报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各级职务者按照《重庆市(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4)填报。 5、2006年修改后的“重庆市教育系统各专业技术职务报名系统软件”继续使用。下载地址:www.cqjw.gov.cn(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页/〔最新通知〕栏目/查看全部内容/第三页《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下载2006年教育系统职称评审新报名系统的通知》)。 二、关于新批准成立的高等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评审 1、新批准成立的高职院、高专学校应严格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有计划地完成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向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过渡。 2、高级讲师转评副教授问题。仍按照渝教职改〔2004〕40号文件执行,即凡从事高等职业教育1年及以上并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务且在任现职期间在正式公开刊物上(不含内刊、增刊)公开发表申报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专著1部)及以上者可以申请转评副教授。 3、其他条件仍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职业学院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2001〕30号)文件执行。 三、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评审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委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5号)精神,从今年开始,职业高中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纳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参加申报和评审。 由普通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各级职务系列转评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各级职务系列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确认、转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01〕285号)文件执行。 四、关于中专、中学研究员级教师申报评审有关问题 1、中专研究员级教师职务的申报和评审。其申报范围、对象、条件、推荐名额等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职务工资待遇申报评审工作的意见》(渝职改办〔2002〕262号)文件执行。 2、根据《重庆市申报中学研究员级教师教学实绩考评办法》(渝教职改[2001]23号)精神,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属单位的考评推荐及公示工作务必在2007年6月22日前完成。6月29日前将申报参加今年市级教学实绩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报送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党群工作部。7月初组织专家进行教学实绩考评。 五、关于市属高校、委属单位报送教师、实验技术以外其它系列的委托评审工作 各市属高等学校和委属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相关评委会关于申报材料和评审条件等要求,及时报送教师、实验技术以外其它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申报材料,由我办进行初审同意,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再报送相关评委会。 六、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贯彻渝职改办〔2007〕53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解答 1、关于对免试条件及要求中第(八)条:“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者”的理解。 此条所指对象是渝职改办[2005]99号文件规定的“高校、中专校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应报考第二外语,并对应规定类别和级别降低一个考试级别报考”、“中小学外语教师可在适用范围规定类别和等级基础上提高一个考试级别报考第一外语,或降低一个考试级别报考第二外语”这两类人员。现在这两类人员中只要符合“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条件者,即可免考职称外语。 2、关于对免试条件及要求中第(十一)条:“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时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者”的理解。 此条所指对象是指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职称外语、计算机及继续教育要求的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1]266号)文件中“考试等级及适用范围”(表格)里面A级适用范围第1条:“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正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由于这四个系列是当时政策规定申报正副高级都要求考A级外语,这四个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已经按照当时的规定考过A级且合格((2000年以来),因此,现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以免考外语。其他情况一律不属此条免考范围。 3 、对于198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级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2006年和2007年3月参加了考试的人员其成绩今年申报职称仍然有效。其中2006年的成绩使用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止;2007年3月的成绩使用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特此通知 附件:1.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 重庆市教委职改办2007年主要工作安排表
3. 重庆市()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4. 重庆市(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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