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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至少配备多少名医技人员?

114 2024-03-05 12:00 admin

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 数的50%,病床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专以上护 理专业毕业文凭者不少于护士总数的20%,护理部正、副主任,内、 外、妇、儿、急诊科、手术室及重点科室护士长应具有副主任护师以

上技术职务,主管护师、护士结构合理(10分)

(二)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机构合理。(6分)

(三)各一级科室和重点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一 般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7分)

(四)营养人员(具有营养士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与床位比为

1:200(4 分)

(五)输血科专业人员根据医院床位数、手术例数、用血量及工作实

际情况确定。(3分)

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以及教学医院,适当增加人员比例

新生儿医护人员配备

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不低于0.3 : 1"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不

低于0.6 : 1

手术麻醉人员配置合理。

1. 麻醉医师人数与手术台比例应不低于2 : lo

2. 手术室护理人员人数与手术台比例应不低于2.5 : lo

3. 每张手术台配备一名麻醉住院医师及一名主治及以上的麻醉医师。 麻醉后复苏室合理配置,

麻醉后复苏室床位与手术台比不低于l:3o

2. 麻醉复苏室配备医护人员满足临床需要,至少有一位能独立实施 麻醉的麻醉医师。

急诊:

急诊科固定的急诊医师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梯队结构合理。

急诊科固定的急诊护理人员不少于在岗护理人员的75%

1. 急诊医师以主治以上职称为主体(在岗N70%)。

2. 急诊护理人员以护师以上职称为主体(在岗N70%)。

重症医学床位设置与人力资源配置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的基本要求

1. 重症医学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比例2%〜5%。

2. 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不低于0. 8: 1,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

不低于2. 5〜3 : lo

3. 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每天至少应保留I张空床以备应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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