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体育、新闻、出版、播音主持人、翻译、艺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公证员等系列(专业)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名工作,定于7月6日(周二)-7月26日(周一)进行。同时,采取评审方式的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前需进行答辩。据了解,2020年因疫情中级职称评审一度取消了答辩环节。
按照通知,2021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以专家评审为主要方式;会计、统计、审计系列副高级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出版、卫生、翻译系列的中初级,以及工程技术系列通信专业和安全专业的中初级、城乡规划专业的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的高中初级等采取国家统一考试的方式。
高等学校、党校和部分科研机构等实行自主评聘的单位自行确定评价方式。
在时间安排上,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体育、新闻、出版、播音主持人、翻译、艺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公证员等系列(专业)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名工作,定于7月6日(周二)-7月26日(周一)进行。
卫生技术高级,以及中小学教师、中职教师、技校教师等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名工作,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服务机构安排为准。
高等学校、党校和部分科研机构等实行自主评聘的单位自行安排。
同时,采取评审方式的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前需进行答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答辩时间初定于8月-11月开展,具体安排详见7月份各评审机构的报名通知或须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实行自主评聘的单位,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服务机构或各单位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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