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必须是执业药师
2017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规划》中提到,“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两年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中也提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
所以说,如果药店管理者必须要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新开药店必须配备两名执业药师
2017年9月,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合肥市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新开药店需要配备2名注册到该药店的执业药师,且其工作单位应与《执业药师注册证》载明的执业单位一致,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经营范围中有中药饮片的,应配备执业中药师。
这就意味着,开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在“十三五规划”要求下,相信各地会相继出台相关规定,确保“一店一至两名执业药师”,市场对执业药师的需求量将达到新高;而且目前我国执业药师注册数据看起来庞大,实际上缺口非常大!
4、多地出现药师门诊,药师作用进一步增强
很多地区相继出现“药师门诊”。广东医院开设的药师门诊主要分为三大类:药师医师联合门诊、药师综合门诊、药师专科门诊。
药师门诊的出现,让执业药师走向临床,药师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5、电子处方流向药店,经执业药师审后可销售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和质量管理的相关材料;同时,按照四川省卫计委相关文件赋予电子处方的合法定义,电子处方首先来源于“具有合法资质的医院”,其次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医师”开具,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手段,传到药店的终端设备,经药店执业药师审后方可销售。也就是说,一个药店中如果没有执业药师,有电子处方也卖不了药。
6、家庭药师被纳入家庭医生团队
家庭医生团队负责着基层首诊和慢病管理等工作,随着家庭医生团队专业性的不断加强,药师加入是必不可少的,加入家庭医生团队的家庭药师,或许可以成为一种新兴职业发展起来。
不仅如此,国家也即将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从已经发布的《药师法》草案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随着《药师法》的出台,药师所拥有的执业权利将得到进一步保障和完善,其社会地位也将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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