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兵团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公示
尊敬的广大卫生工作者:
根据卫生部关于兵团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将于2023年开展兵团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公示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兵团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 在我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并已取得正式编制的职工;
- 在兵团卫生系统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非编制人员。
二、评审条件
兵团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主要考核申请人在其所从事的卫生领域中所取得的成绩、水平和贡献。
具体评审条件如下:
- 具备相应专业职称,并已参与相关领域的科研项目;
- 在卫生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取得过突出的成绩或者有特殊贡献;
- 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评审流程
评审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环节。
初审时,评审委员会将对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终审时,评审委员会将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面试和论文答辩,评估其在卫生领域的实际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评审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 个人简历;
- 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 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 科研项目经历和成果的说明材料;
- 卫生领域的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的证明材料;
- 推荐信等其他评价材料。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将评审材料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 在线提交: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评审邮箱evaluation@health.com;
- 邮寄提交:将纸质材料寄往评审地址XXXXXX,邮编123456。
六、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人,同时公示于兵团卫生网站。
如申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复核申请,我们将进行重新评估。
感谢广大卫生工作者对兵团卫生事业的贡献和支持!
兵团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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