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药师电子证书首次注册流程?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左侧菜单中的[证书查验]栏目。
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持证人员,请直接使用该平台的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
未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持证人员,需点击[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方可登录。请使用取得证书时所用证件的证件号码进行注册。持证人员首次登录系统时,需要认真阅读服务须知。
2.点击[下载]按钮,进入电子证书加注页面。
申请证书加注前,请先检查证书信息,如有疑问,请联系证书发放机构。证书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申请证书加注]按钮,进入证书加注页面,选择使用场景、加注有效期,点击[提交加注申请]按钮,完成证书加注申请。
注意:每次申请加注最长有效期为90天;如无特别需要,建议按上限申请;目前支持的使用场景为“本人调用”。
3.加注申请提交后,系统将在24小时内完成证书加注,请耐心等待。
注意:自持证人员申请加注当日起向前计算,90日内同一证书可存在3次有效加注;请根据本人使用需求,合理申请加注。
4.证书加注完成后,可查看或下载该电子证书。
二、执业药师注册平台?
http://zyys.sfda.gov.cn/commonweb.action?method=previewsysportal&unid=Je917b99441f46adbc3738285375efc7&appunid=J5b9d21d6e744c3fa925985bb6178015
三、药师执业证注册?
执业药师申请注册注意事项及流程:
一、申请首次注册
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并注意查看“注意事项”
1、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 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复印);
4、 县级(含)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A4复印纸复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员将《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时将《健康体检表》原件退回申请注册人,其复印件留档。
5、 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4张(其中2张粘贴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粘贴照片处”位置上);
6、 注册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在药品生产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经营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使用单位注册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7、劳动部门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药品使用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在岗证明)
注意事项
1、 申请办理首次注册时间超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年度的,还需提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
2、 已经在外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准备变更到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按首次注 册要求准备材料,同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在外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原件)及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二、申请再次注册
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并注意查看“注意事项”
1、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4、 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2张;
5、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
6、 县级(含)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A4复印 纸复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员将《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时将《健康体检表》原件退回申请注册人,其复印件留档。
7、 注册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在药品生产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经营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使用单位注册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8、劳动部门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药品使用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在岗证明)
注意事项
申请再次注册人员,需在《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注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过期后不在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三、申请变更注册
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并注意查看“注意事项”
1、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 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4、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
5、县级(含)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A4复印纸复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员将《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时将《健康体检表》原件退回申请注册人,其复印件留档。
6、 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2张;
7、 注册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在药品生产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经营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使用单位注册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8、劳动部门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药品使用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在岗证明)
注意事项
办理离省外地注册时,需提供《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不用提供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四、执业药师怎么注册?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执业单位考核材料;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药师怎么注册?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流程是什么?
1. 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单击“网上申报”,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页面。或直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首页,单击“个人登录”。(注意:“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未注册用户请按要求进行“注册”。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
2. 登录后在标题栏中单击“其他”,再“主题”项目中选“综合”,再选择“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在线办理”。
3.首次办理执业药师注册用户,进行业务系统用户授权绑定,选择“已有用户的登录授权”。“用户名”输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中证件号码(报考执业药师身份证件号码),密码默认,输入验证码,登录。验证成功即账号绑定了“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下次选择“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办理”即可直接进入执业药师注册页面,选择注册省份和注册办理模式进行个人注册申报。
六、执业药师证书领取时间?
2015年执业药师合格成绩出来以后,最近很多考生都在关注执业药师合格证书的领取时间,根据往年惯例,2015年执业药师证书领取一般在2016年4月份左右开始,各地人事考试网会发布领取通知,请大家先提前准备好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执业药师领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一般执业药师考试审核(部分审核考后审核)后,领取证书只要提供身份证、几张照片、填个《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就可以,但有些省市还是有一些特别的要求,如有的省需要准考证、成绩单、还要带下毕业证等等。 2.照片每个省市可能要求不一样,到时关注各地人事网发布的领证通知安排事项。 3.关于准考证大家当时都可以保存PDF的,一直提醒大家保存到计算机里,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同学找不到。 4.关于成绩单,今年(除了上海之外)一般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大家可以把整个查询成绩的网页打印保存到计算机里留个备份,以防领取证书需要。 PS:具体以当地人事公告为准。 三、执业药师合格证书领取地点 各地领取办理时间地点不同,由当地人事考试网发布领取通知。 证书拿到以后,开始进行注册,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修改登录密码-->网上填写申报表-->网上提交申报-->网上打印申报表-->携带审核材料到执业单位所在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网上查询审核状态-->网上注册许可公告-->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七、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可以
在医药领域,在执业药师的职业中,拥有执业证书是至关重要的。这个证书不仅是药师的身份标识,也是他们合法行使职业权益的凭证。在以下内容中,我们将详细了解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可以带来的好处以及在职业发展中的重要性。
1. 提供法律保护
执业证书是药师合法行使职业的法律依据。持有这个证书意味着你已经通过了专业的知识考核,具备了从事药学工作所需的技术能力。当你持有执业证书时,你将受到法律的保护,有法定权力执行相关工作,同时也能够享受与职业相关的权益。
2. 证明专业水平
执业药师执业证书是药师专业水平的重要证明。这个证书不仅代表了你在知识、技术和实践方面的能力,也说明你具备了在病人用药、药物治疗和药物咨询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这将增加病人对你的信任,提升你在医药领域的声誉和竞争力。
3. 职业发展机会
持有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将为你的职业发展带来更多机会。许多医疗机构、药房和制药公司更倾向于雇佣拥有执业证书的药师。这是因为执业证书代表了你的专业素养和可靠性,能够提高工作的效率和病人的满意度。同时,一些高级职位和管理职位也通常要求持有执业证书。
4. 增加收入机会
相对于没有执业证书的药师,拥有执业药师执业证书的药师更有机会获得更高的收入。这是因为执业证书意味着你具备了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咨询。很多药房和医疗机构愿意支付更高的薪资来雇佣拥有执业证书的药师,以保证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
5. 促进自我学习和成长
获得执业药师执业证书是一个全面的过程,需要通过多个阶段的考试和学习。这个过程将促使你不断学习和研究最新的药学知识和技术。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你将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医药行业,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竞争力。
总结
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可以为药师的职业发展带来很多好处。这个证书不仅提供了法律保护,还证明了药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同时,持有执业证书也可以为药师带来更多的职业机会和收入机会。此外,获得执业证书还是一个持续学习和成长的过程,可以帮助药师与医药行业的发展保持同步。
八、注册了执业药师还能注册执业医师吗?
可以注册,医师跟药师是两个系统的。 另外,药士是药剂士的简称,而且通用的是“药士”,是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中最低级的一种“职称”,一般中专、大专毕业1年后取得; 药剂师是药师的全称,通用称呼是“药师”,也是专业技术职称中的属于低级职称中的一种,一般大学本科毕业工作1年后取得。
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分三级: 初级:药士、药师 中级:主管药师 高级: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大专毕业要从事相关行业(也就是医药行业)5年才有资格报考执业药师。哥们就是跳过药士直接考药师的。但是如果5年以内觉得实在无聊,考个玩玩也是可以的。反正药士很好考。个人建议别考了,那玩意没啥用。
你总不会把人生目标定位为在药房站柜台吧? 答案仅供参考,个人意见~
九、执业药师证注册流程?
执业药师考试结束,成绩查询之后,考生们会想知道执业药师注册的流程。资格证书持有者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到制定机构申请注册。那么执业药师注册流程是什么呢?
一 登陆 执业药师网络服务平台。
二 用自已身份证号码登陆,初始密码123456。
三 修改个人信息,注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能修改。
四 填网上申报。
五 打印申请表。
六 单位在意见处盖章。
七 带单位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去当地市级药监局窗口办理
八 领证。
十、执业药师证在哪注册?
执业证和剂师证能同时注册 执业证和执业师证的分属不同,可以同时注册。 执业注册: 第十二条 成绩合格,取得执业资格或者执业助理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执业注册制度。取得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可以为本中的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执业师(剂师)注册管理 执业师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食品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执业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取得《执业师注册证书》后,方可以执业师身份执业。执业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持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到注册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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