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中师范大学校训?
华中师范大学的校训是“求实创新 立德树人”
1993年,学校在筹备建校90周年活动中,制定了“求实创新 为人师表”的校训。1998年,经过讨论修改为“求实创新 立德树人”。
“求实”:讲求实际,是对“实事求是”的浓缩。求实精神是中华文明的基石,是中国人民最珍贵、最精致的思想精髓,是中华民族立国固邦之灵魂。这是华中师范大学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的表现。
“创新”:亦作“剏新”,创造新的,革新。意为与时俱进,追求新高。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当今,创新能力的高低已经成为衡量一个人、一所学校、一个国家的重要标志。这是华中师范大学发扬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时代精神的表现。
“立德”:树立德业,首先要立“师德”。“师德”是教师素质的灵魂,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体现。这是华中师范大学作为“教育母机”、“教师摇篮”的体现。
“树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人”就是培育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的最终目的。对于华中师范大学来说,其具有双重含义:一是大学教师培育未来的人民教师;二是毕业生做教师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体现了华中师范大学的鲜明办学特色。
二、华中师范大学校规?
华中师范大学规章制度制定办法
(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维护学校规章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进一步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实现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的目标,参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第322号令)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规章制度是指学校党委和行政及其职能部门依据规定职权制定的对本校各单位和教职员工、学生具有约束力的、能反复适用的文件。
党政职能部门内部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等,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学校规章制度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细则”。
规章制度属暂时使用的,可在名称上加“暂行”、“试行”,但不得使用“条例”、“法规”、“意见”、“方案”和“说明”等不属规章制度的文体。
第四条 学校规章制度制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规章制度应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且依据现行有效,并经过规范的程序审议颁布。规章制度应当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应当体现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党政职能部门必要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
(二)科学性原则。规章制度应讲求实际、注重实效,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应具有合理性和引导性,适应学校目前的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应当体现改革精神,科学规范学校各类管理行为,要能明确管理过程中的各种责权利关系,推动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管理上水平,有利于促进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三)统一性原则。规章制度制定应当精简、统一。所有规章制度的制定都要严格依据《华中师范大学章程》,涉及不同职能部门职权范围事项的规章制度要避免相互矛盾。原有规章制度将被起草的新的规章制度所代替,必须在新的规章制度中写明原有规章制度废止的时间。
(四)规范性原则。规章制度体例一般用条文形式表述,也可以用段落形式表述。用语应当准确、简洁。使用文字和标点符号应当正确、规范。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行文格式、审批程序规范。
第五条 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核、决定、签发、公布、解释。其中起草、审核、决定、签发、公布是必经程序。
第二章 规章制度的起草
第六条 具有管理权限的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有关规定等,确认需要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的,报请主管校领导同意后,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规章制度草案一般由职能部门起草,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也可委托有关专家起草。
第七条 起草部门应当就规章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应当充分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在与有关部门协调一致后,形成规章制度草案。
起草部门与有关部门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在规章制度草案送审时说明情况,列明各自的意见、依据和理由。
第八条 对直接涉及教职员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应广泛听取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意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审核
第九条 起草部门在报送审核规章制度草案时,须将必要的调研报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资料及其说明、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送。
报送审核的规章制度草案,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明确签署同意报送审核意见后再报送审核;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应当由共同起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同意送审意见后再报送审核。
第十条 政策法规研究室是学校规章制度的审核部门。
审核部门负责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二)是否与学校现已颁布的规章制度协调、衔接;
(三)是否正确处理有关部门对规章制度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
(四)制定主体、实体性内容、程序性内容和表现形式是否规范;
(五)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草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部门应退回起草部门:
(一)制定规章制度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
(二)有关部门对规章制度草案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单位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的;
(三)规章制度草案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
(四)制定主体、实体性内容、程序性内容和表现形式出现较大问题的。
第十二条 审核部门应当就规章制度草案涉及的主要问题,听取有关部门或专家意见。
涉及学校重大问题的规章制度草案,审查部门应当召开由有关部门、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进一步研究论证。如有必要,审核部门还可以提请学校法律顾问、咨询委员会协助审核。
对直接涉及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有关部门对其有重大分歧的规章制度草案,由审核部门或工会组织师生员工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 审核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与起草部门协商后,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送审稿由审核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后,提出提请审议的建议。
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规章制度草案,不上会,不讨论。
第四章 规章制度的审定与签发
第十四条 规章制度应当经党委常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五条 审议规章制度时,由起草部门与审核部门共同向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作说明。
第十六条 起草部门应当根据党委常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意见对规章制度送审稿进行修改。并按校内公文印发程序,报学校办公室,经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请党委书记或校长签发。
第十七条 经党委书记或校长签发的规章制度由学校办公室统一以“华师党政字”、“华师党字”或“华师行字”序列文件形式发布。
规章制度发布后要通过适当形式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党委常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的实施要公开接受校内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政策法规研究室负责受理、处理校内各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审查规章制度的建议和申请。
第二十条 对适用范围较广、涉及师生利益的规章制度要及时解读,规章制度解读由政策法规研究室和规章制度起草单位共同负责。
第二十一条 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采取定期清理和适时清理相结合、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主动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每隔2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出台后,要适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专项清理。对执行满五年,标注“暂行”、“试行”满两年的规章制度,审核部门应提请规章制度起草部门进行清理。对学校领导认为或经投诉、举报存在问题的规章制度,要及时审查清理。
规章制度清理结果,应经审核部门报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向全校公布继续有效、失效和废止的规章制度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章制度,不得作为学校管理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华中师范大学规章制度制定暂行办法》(华师党政字〔2013〕1号)同时废止。规章制度的修改按本办法执行。
三、华中师范大学是什么学校?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面积120余万平方米,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四、华中师范大学校风如何?
学风挺好,灯火通明的图书馆,学期末进了食堂都是在复习读书的人,我觉得学习氛围很棒。
缺点就是因为学校比较小,教室紧张,所以我们学校排课,最晚可以上到九点半,算是比较晚的。
不过新校区已经开始建设了,很大很大,不过我是等不到了……学校有些通选通核课的老教授们都很有趣,有有趣的灵魂,也有让人敬佩的学问。
桂子山的生活节奏偏慢……给人感觉就是很安逸。
华师的地理位置很好,附近有商圈,交通也很方便。
五、华中师范大学对面是什么学校?
距离华中师范大学最近的是武汉大学南门,出了学校大门就是武大信息学部青楼正对面
穿过广场出去的那个门,出门就能看见华中师范大学正门在对面,从广埠屯地铁下穿过去到马路对面就到了,很快的,五分钟大概
六、华中师范大学校区面积?
华中师范大学占地面积120余万平方米,下设30个学院,75个本科专业;国家重点学科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8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7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七、华中师范大学校徽来源?
华中师范大学校徽设计十分简洁。以青绿为底色,外层同心圆包裹着邓小平同志为学校亲笔题写的校名和学校的英文全称“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内层实心圆形反衬的白色印篆“华大”二字,既是学校简称,又寓意学校主要前身之一的“华中大学”。
汉字为象形表意文字,校徽中“华”字似宫房屋舍,“大”字既像单人独立又如莘莘学子背靠建筑稍作休憩,整体风格明快活泼,隐有生机。
八、华中师范大学校友排名?
在校友会版中,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排名第39名。
九、华中师范大学是培训学校吗?
2009年5月,在国家教育部、商务部支持下成立了“华中师范大学软件外包培训学院”。学院旨在创建国家级软件外包产业集培训、认证、就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培训基地,创新面向市场的开放式教学体制,学院是以现代新型服务业——软件外包服务产业为服务对象,集职业培训教学、职业培训认证和职业实训就业一体化的专业化学院
十、华中师范大学宝安附属学校学费?
一般专业学年学费4500元/生,重点专业学年学费 5850元/生,艺术类专业10350元/生,体育类专业9000元/生;住宿费:600-2000元/生·学年。
华中师范大学宝安附属学校是由宝安区人民政府、华中师范大学、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合作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21745.09 平方米,环境雅致,设施设备齐全,图书馆荣获“宝安区十佳最美图书馆”称号。学校办学理事会设立“教师激励基金”、“教育发展基金”,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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