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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89 2024-09-28 03:04 admin

一、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原则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各省(区、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综合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进行择优录取。

 投档比例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设定的投档比例为1:1.05,具体比例依照生源情况及各省(区、市)的文件要求制定。

 录取分数线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的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学校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专业录取

对于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学校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安排。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位次高的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都已录满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录取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对于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报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以上就是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规则,请注意这些规则可能会根据教育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因此建议您及时关注学校的官方公告获取最新的录取信息。

二、对口录取规则?

1.对口招生工作应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确定各专业门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须严格按专业门类录取,不得跨类调剂录取。

3.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4.招生高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其中,音乐类、美术类、服装类文化和专业最大降分幅度均为10分。

5.根据教育部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省内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职或本科专业;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具有免试被推荐到省内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就读的资格。

6.对口招生其它有关优惠加分(降分)政策,按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高中录取规则?

1.择优录取原则。高中段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又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2.普职协调原则。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安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努力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

3.信息公开原则。各初中学校要提前将有关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特长生招生、中考加分政策、录取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告知考生和家长,以便考生及家长在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时做出正确的选择。

四、考研录取规则?

考研录取过程中初试考过国家线只是第一关并不能决定你的录取情况。在考研的过程中,考过国家线只是第一关,考过国家线后还有后面的院校专业复试线,达到院校专业复试线后,方才具备进入复试的资格。在进入复试后又要通过复试的笔试、英语复试、专业面试,然后取总成绩择优录取才结束整个考研的流程。

2、非国家统考专业的考试内容是不相同的,因此总分分数线没有可比性。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同一专业不同院校的考试难度以及考试科目除国家统考的英语、政治、数学外是不同的,因此我们不要单纯通过对比两所不同院校的分数线来帮助自己设定考研目标。比如在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里面有一个常见的考试科目《西方经济学》,学过这个科目的同学是比较清楚的,西方经济学分为《微观部分》和《宏观部分》,微观部分的知识难度与宏观部分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3、微观部分的学习内容不仅涉及到企业日常经营的常识及各种数据采集、比对、决策依据等等,甚至还会运用的部分数学建模的知识。而宏观部分的考试重点基本就跟政治相差不大。

4、对于统考专业,招生院校在选拔时会更加重视复试,这个是比较容易理解的,对于统考专业而言,初始阶段的考试内容招生院校没有办法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考核,那么就必须把这个任务交给复试了。甚至很多院校为了能够选拔出适合自己培养方向的研究生入学,会在复试阶段采取复试成绩不达标一票否决的录取政策。当然这种情况是比较极端的,但是之所以研招院校会采取这种措施,也绝不是心血来潮。

5、举个例子,在当下比较热门的专业——会计专硕。首先来说,会计专硕属于专业硕士。从专业硕士与学术型硕士的考试难度设置上而言,专硕的考试难度是比较低的。所以很多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就会比较倾向于报考会计专硕。其次我们直到会计专硕的考试科目为英语二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这个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查的内容为,数学基础、写作和逻辑(不考高数),那么就让很多对数学有抵触心理的考生倾向于选择该类专业;最后还有很关键的一个因素就是同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的工商管理硕士,也就是我们常说的MBA是不允许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基于以上三个重要原因,每年报考会计专硕的人非常多。但是我们从考试科目中可以看到:研究生初始阶段的考试内容与会计专业没有任何关系。那么这对于招收会计专硕的院校来讲如果不把自己的复试设置的科学一点,那么他跟本无法预料选拔上来的考生是否具备学习会计专业的基础知识。

6、第四、如果你选择的专业是有考研数学的,一定要充分认清它的重要性,在这里为大家普及一个考研数学常识:数学在考研中的地位是比较特殊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考研数学是业务课,满分150分,但却是统考科目;考研数学分为三类,数学一、数学二和数学三,不同的类别对应不同的考试专业,并且考试范围和难度有一定的差别;考研数学是业务课单科不过线的重灾区。

7、了解到以上常识后我们再来看考研数学的重要性,单科分数高,(150分)那么他在总分中所占的比重就不言而喻了,要想总分考得好没有数学成绩的支撑几乎是不可能的;考研数学单科也是参与划线的,如果考研数学成绩不过线,考研也就直接宣布失败了;很多研究生招考单位比较看重数学成绩,如果数学学得好,在考研复试中会有很大优势的。

8、考研的分数线分为总分分数线和单科分数线,理论上来讲,你的单科分数线和总分分数线都要过线,你才具备进入复试的资格。但是以下两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一种是你报考的是A类地区的学校,虽然总分或者单科没有考过A类地区的分数线,但是却过来B类地区的分数线,对于这样的考生是可以申请调剂到B类地区进行下一步的复试的,这种情况在考研过程中是比较常见的。

9、另一种情况是有些院校有时会有特殊政策,比如浙江大学就曾经出台过总分冲抵不过线单科分数的现象,用总分的20分来冲抵某一科目的一分。其实这也挺悲催的,你得在总分上多考出多少个20分才能冲抵把你的弱势学科补上来。

五、新高考录取规则

新高考录取规则

引言

随着时间的推移,教育制度不断演变和调整,以适应社会和学生的需求。新高考录取规则就是近年来中国教育领域最为重要的改革之一。本文将介绍新高考录取规则的背景、目标和影响,并探讨其对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影响。

背景

过去的高考制度在选拔学生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诸如对学生综合素质缺乏全面评估、竞争激烈导致焦虑等。因此,教育部决定进行高考制度的改革,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目标

新高考录取规则的目标是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方式,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选择,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 综合素质评价:传统的高考主要关注学生的分数,而新高考将更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如文化素养、体育素质、实践能力等。
  • 学业水平评价:除了基础学科,新高考还将引入一些新的学科,如信息技术、创新思维等,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
  • 兴趣特长评价:新高考将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来评价其个性化发展,鼓励学生发展自己的特长。

影响

新高考录取规则对学生、家长以及社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学生

对于学生而言,新高考录取规则给他们提供了更多选择的机会。不再只是依靠一次考试的成绩决定前途,学生可以通过发展特长和综合素质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此外,新高考对学生的考核方式也更加注重能力的实践和应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际动手能力。

家长

对于家长而言,新高考录取规则给予了他们更多的选择权。他们可以根据孩子的兴趣特长和发展方向来选择适合的学校和专业,而不再过分追求分数和排名。这也减轻了家长的焦虑和压力,为孩子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环境。

社会

新高考录取规则对社会的影响是全面的。首先,它有助于培养更多具备实际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才,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其次,它减轻了高考竞争给学生和家庭带来的巨大压力,有利于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最后,新高考改革也带动了整个教育体制的变革,包括教师培养、教学方法等,为中国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结论

新高考录取规则是教育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它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减轻了家长和学生的压力,并对整个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相信随着新高考的不断完善,中国的教育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六、河南高中录取规则

河南高中录取规则是家长、学生和教育机构关注的热点话题。对于每年参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学生来说,了解并掌握录取规则至关重要。而对于家长来说,也需要了解相关规定以帮助孩子更好地规划未来教育道路。

1. 河南高中录取规则概述

河南高中录取规则在实施过程中,主要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以及志愿。学生需要通过统一的高中招生考试,并按照省内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分班录取。同时,学生还需选择志愿学校,并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成绩进行填报。

2. 河南高中录取规则详解

针对高中录取规则,河南省明确了招生对象、考试科目以及录取流程等方面的规定。除了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外,也会综合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这样一来,学生在备战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时,会更加全面地准备考试内容,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3. 河南高中录取规则对学生的影响

河南高中录取规则的实施,对于学生来说是一项重要的挑战。学生需要在备考过程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以应对激烈的竞争。同时,学生也需要深刻理解规则要求,确保自己的志愿填报和学校选择符合规定,以顺利完成录取流程。

4. 河南高中录取规则下的家长角色

家长在孩子高中阶段的教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了解并熟悉河南高中录取规则,可以帮助家长更好地引导孩子,规划孩子的学业道路。家长需要与孩子密切配合,关注孩子学习状态和成绩表现,在录取时给予孩子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5. 如何应对河南高中录取规则

针对河南高中录取规则,学生和家长可以根据规定制定相应的备考和志愿填报计划。学生在备考时要注重学科知识的掌握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同时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和心态。家长可以给予孩子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帮助孩子在高中录取中取得成功。

总结

河南高中录取规则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政策,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未来发展。在了解和遵守规定的基础上,学生和家长可以更好地规划未来,为孩子的教育道路铺设良好的基础。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您对河南高中录取规则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能够在录取过程中更加顺利地操作和应对。

七、普高录取和职高录取规则?

以学生填报志愿为准,一般先普高录取,然后职高录取。因此学生填报志愿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一定要根据自己学习成绩,正确填报适合自己的志愿。

如果自己只想去职高,那么就不要填写普高,否则被普高录取了,就不能去职高了,而且志愿填报完,不能更改。

八、河南志愿录取规则?

河南高考志愿录取规则和顺序 录取规则: 本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投档规则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九、高考录取规则流程?

高考录取流程一般为:模拟投档、确定比例投档、正式投档、阅档、预录取、录取检查、打印录取名单、填发录取通知书。

1模拟投档

各个批次在正式投档之前,省招办都会按照各个高校的投档比例进行一次模拟投档。

2确定比例投档

模拟投档之后,省招办则会向各高校公布生源分数的基本情况,然后各高校就会根据模拟投档结果来决定是否要追加招生计划,以及是否要调整投档比例。

3正式投档

等到正式投档时,省招办就会根据高校的调档要求和考生志愿,把符合要求的考生的电子档案从网上投递给相关高校。

4阅档

投档后各高校就要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进行审阅,审阅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成绩、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体检表、诚信记录和其他这6项内容。

5预录取

各高校会按照本校的招生章程及相关规定,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把预录取和退档的结果上传至省招办。

6录取检查

省招办会对各高校需要退档的考生情况进行一一核查,确认无误后录取才正式结束。

7打印录取名单

省招办会根据各高校的录取结果打印录取新生手册,盖上省招办录取专用章后寄给各高校。

8填发录取通知书

最后一步,各高校根据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盖上学校公章后连同入学报到须知、银行卡、资助政策办法等材料一起寄给被录取考生。

十、山西高考录取规则?

山西高考录取原则

  由《山西2019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可知以下内容:

  33.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省招生委员会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分科类、分层次综合考虑,确定各批次、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组织有关高校分批次进行录取工作。

  34.我省高校招生实行两种投档模式。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先分科类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顺序对考生逐个进行投档;对某考生投档时,遵循该考生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院校依次检索判断,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院校有调档缺额时,即将该考生档案投放到该院校。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科类:第一批本科(A、A1、B类)(不含特殊类型招生)、第二批本科(A、B、C类)、“专项生”批及专科(高职)批的文史和理工两个科类。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

  1)先按考生特征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特征总分是指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加分之和);

  2)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

  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3)上年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的最后,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2)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根据“志愿优先”的投档原则,先投第一志愿,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35.投档程序

  (1)实行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本科(A、A1、B类)、第二批本科(A、B、C类)、“专项生”批及专科(高职)院校批投档,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

  1)模拟投档:通过模拟投档与招生院校通报生源情况商定投档比例,确定调增招生计划,核定院校自主招生投档控制分数。模拟投档比例省外高校不超过1∶1.05,省属高校不超过1∶1.1。

2)正式投档:模拟投档结束后,按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3)征集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的院校,进行志愿征集。征集的平行志愿,不进行模拟投档,按照院校缺额计划1:1的比例,直接进行一次性正式投档。

  第一批本科院校特殊类型招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档。

  (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档,按照分批次、按科类分三个步骤进行。

提前军队、公安等院校批次实行① 先投第一志愿;② 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③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进行补充投档。

  艺术、体育类院校批次实行①先投第一志愿;②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志愿;③ 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进行补充投档。

  36.军队、公安、司法及其他提前批院校的录取。填报军队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军队院校招生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政审;军队院校的面试、体检和政审工作,由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填报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公安院校招生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公安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由省公安院校招生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填报司法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司法院校招生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司法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由省司法招生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填报其他提前批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有关规定要求参加面试。录取时,院校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

  37.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本科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自行划定本校本科专业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其他提前批录取的艺术院校须达到山西省划定的艺术类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38.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39.香港、澳门特区高校内地招生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特区有关高等学校在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自费生的通知》(教学厅〔2011〕4号)的规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列入提前批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统一录取;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等10所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提前单招录取;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澳门城市学院等6所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40.免费医学定向生。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只招收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免费医学定向生实行单独划线,单列志愿,在提前批本科录取。第一次投档录取时,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若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时,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投档后,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免费医学定向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41.公费师范生录取安排在提前一批,录取时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公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

42.“专项生”招生,即面向中央确定的我省2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5个国家级贫困县以及22个省级贫困县(17个省定贫困县、5个插花贫困县)的定向招生。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国家及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按专项生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考核录取工作管理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工作实行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43.“专项生”及免费医学定向生资格审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有关高校不得录取不符合实施区域和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有关县区和中学要及时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学籍所在学校、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有关高校要及时公示考生名单、考生考核成绩、合格标准、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免费医学定向生及贫困县考生的“专项生”资格由县教育局会同公安部门审核,并报市招生委员会,统一汇总后报省招考中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及“专项生”志愿。

  44.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班招生一律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中录取。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在我省统招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少数民族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在我省统招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在我省统招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45.普通本科院校分二批录取。第一批分A类、A1类和B类院校:A类是教育部确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涵盖的专业、2018年在我省列入本科批次的院校; A1类是第一批A类院校中部分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B类是多年来在我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分为A类、B类和C类三类院校:A类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B类院校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几年国家教育部批准从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C类院校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高校所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录取随本校的录取批次进行。

46.体育类院校(专业)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全部投档,高校依据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办法录取。

  第一批本科(A、B类)院校的体育类计划列入提前本科批次录取。

  47.艺术类院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各批次的文史类或理工类最低控制线的70%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史类或理工类最低控制线的70%划定。

  艺术类专业投档比例及要求:使用省级统考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成绩以及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按艺术综合投档,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全部投档;使用高校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专业,按艺术综合投档,文化考试成绩达批次最低控制线,校考成绩合格,全部投档;高校依据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办法录取。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专业成绩的使用办法: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我省所有高校、外省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部分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除外)及专科(高职)院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外省其他本科院校,既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使用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使用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我省高校使用省联考成绩,省外院校是否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由招生院校确定。使用我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我省分类划定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的确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专业设置的有关要求执行,未经教育部批准的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考生的校考成绩按照教育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下载的成绩为依据投档,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名称须与交互系统相一致。

  48.外语院校(专业)或有关要求外语口试的院校(专业)录取时,以笔试成绩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外语听力考试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

49.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定向就业招生,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或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等办法在批次内进行投档录取。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考生自愿填报了有关高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50.加分照顾条件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和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3)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确定。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经本人申报并审核后,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加分。

  在录取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的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51.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和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农村贫困地区学生以及个别特殊院校或专业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2.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于4月10日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招考中心将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5月10日后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相关高校。

  53.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我省招考中心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54.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55.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批次(艺术类、体育类除外)的高校调阅考生档案,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达到或超过院校计划招生数的120%,一般不投放非第一志愿档案。高校要正确处理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批次的高校,省招考中心将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可根据招生计划数、生源分布情况等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招生微调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省招考中心开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并负责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录取分数线。

  56.高校录取新生时,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我省将及时与之联系沟通,招生高校要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我省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其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完全由高校负责解决。

  57.高校在录取新生时,要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在此基础上本校根据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制定的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58.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59.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高校未完成的生源计划,须在生源计划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我省根据高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经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核实确认后,于同批次投档前投放,并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进行投档。

  60.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我省招考中心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招考中心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

  高校根据经我省招考中心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61.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结论或评语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高校录取结束后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及成绩志愿信息等)作为考生纸介质档案内容,我省不再组建考生纸介质档案。被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负责组建,根据录取学校要求,由考生领取档案并直接交被录取高校。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必须与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体格检查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以及各类照顾考生审核表材料对应部分的内容相一致,以上材料及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由县级招办保存。

  62.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期间,院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及成绩志愿信息等)作为考生纸介质档案内容。考生其他阶段的档案根据高校要求办理。

63.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考生本人可通过省招考中心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64.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高校根据经我省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规定,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65.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我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有关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66.录取场所设立信访接待室、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安排专门人员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纪问题,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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