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为:
进一步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有序推进公办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为主题,创新办学方式,优化办学机制,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精准结合、规范管理,真正实现“一个好”到“一片好”的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
二、基本原则
1高质量原则。以推进紧密型集团化办学为突破口,深化校际教育合作,持续缩小各校在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等方面差距,有效化解优质教育资源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促进全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2.实效性原则。各教育集团按照“深度合作、共建共享、提质增效、优势互补”的发展思路,有效扩大集团核心校对各成员校在理念输出、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重要事务的指导,参与成员校师资队伍、设施设备等资源的管理。
3.多样性原则。鼓励和支持集团办学发扬首创精神和创新意识,支持有利于教育合作、有利于教师成长、有利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措施,集团化办学合作形式多样。
4.数字化原则。依托“学在XX”智慧教育云平台,推进教育资源推送、大数据诊断、“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A1智慧课堂、教育教学研讨、教育质量评价、教师培训等方面在学校常态应用。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集团化发展规划。根据“城乡组合、强弱结合、规模适度、有序推进”思路,成立公办义务教育集团5个,每个教育集团核心校(校区)带动成员校原则不超过5所,实现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覆盖率100%,实现教育集团规模化发展、规范化发展、紧密型合作。全区优质教育资源得到深度共享和广泛辐射,集团内各成员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区域、城乡、校际间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严格集团化办学成员审批管理。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本区行政区内开展集团化办学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并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本区行政区外开展集团化办学的,须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方可实施(协议中须明确派出人员不得调动关系、明确被托管方负责派出人员经费、明确托管费用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区外合作办学和增挂校名。
(三)集团办学方式多样办学方式分一体型、托管型和共建型,每个集团按学段采取“1+1+N”模式,即1所城区集团核心校(校区)托管1所农村薄弱校带动N所城区新建校(校区)和农村较薄弱校,核心校为城区优质校(校区),托管校为乡镇学校,命名为XXX教育集团XXX分校。集团内托管和共建型成员校为独立法人,人事、财务、资产保持独立,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成员校与核心校做到资源共享、教学同步、培训同频、一体化考核。一体型办学模式:以中心城区优质学校为依托,实施一校多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内各校区服从集团统一管理,具体落实到四个方面,即统一办学理念、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师资调配、统一资源共享,按“一校一策”实施。托管型办学模式:由1所优质校(校区)托管1所农村薄弱学校,与核心校共享办学理念、教育资源、管理体制,通过“优质引领、名师支撑、全局支持“,加快缩小校际办学质量差距,被托管学校保留原有校名、公章及统计体系,加挂集团学校分校牌子。共建型办学模式:由1所优质校(校区)作为集团核心校,联合N所新建、薄弱学校共同组建,辐射带动区域内新建、薄弱学校加快发展。加盟学校法人不变,领导机构和学校管理保持相对独立。核心校可选派中层管理人员或骨干教师到共建校任教、共建校教师到核心校交流学习。
(四)规范管理高效运作
1配强管理团队。集团内建立和完善集团理事会,理事长由核心校校长担任,副理事长由成员校校长担任,各成员校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核心校安排1名副校长担任理事会秘书长,承担集团日常管理和事务协调工作。
2.建立健全集团内运行机制。核心校负责牵头制定集团章程、三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集团评价等制度。定期召开集团理事长会议,部署安排重要工作、分享交流集团化办学成功经验、协商解决难点困惑。被托管校校长定期参加核心校校长办公会和各种重大活动。共建校校长参与核心校各种教科研活动、重大活动,学习核心校管理模式和教育管理思想。
3.凝聚集团文化共识。各成员校增强对集团核心校办学理念的理解认同和文化归属,集团内力求在办学风格、管理模式、校园文化等方面保持一致。充分利用集团校日常活动、教师交流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校园文化生活等,凝聚发展共识,增强发展信心。各成员校围绕核心校文化内核,结合自身特点、历史沿革、特色课程,打造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
(五)师资交流和培养1健全教干教师交流制度。积极推进集团内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交流,将集团内交流轮岗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选拔干部、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根据集团建设需要,核心校和当年被托管校共同制定教师交流方案和考核办法。核心校每年定期向被托管校选派2名以上中层教干或骨干教师,负责引领托管校教学管理和教科研发展;对应的托管校等额选派中层教干或骨干教师到核心校跟岗学习;核心校与共建校等额互派交流中层教干或骨干教师1名。集团人员交流计划于开学前报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备案,交流周期2年。交流人员身份性质、工资关系和福利待遇等按有关文件执行。
2.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每学年集团内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培训人数占比不低于50虬经区教育局认定,开展集团层面的课堂交流展示、名师送教活动,可按照区级认定。集团内每所成员校每学期国家规定课程的课堂交流展示、名师送教活动不少于2次;提倡集团间每学期开展交流展示活动,达到优势互补。
(六)教学共研与共享
1.建立课堂教学共研机制。通过紧密型教研,组建学科科研团队,定期围绕课堂教学共性、瓶颈问题开展项目研究,通过专家引领、名师工作室、青蓝结对、学科组研讨等形式,提升成员校课堂教学和教科研质量。核心校定期组织集团成员校学科教师就教材、教法和教学模式进行交流研讨,成员校每月至少抽出1天时间到核心校(线下或线上)听课或参加教研活动,提升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
2.推进资源共建共享。核心校要整合集团内学校资源,探索在思政、美育、体育、劳动等课程上形成集团品牌,发挥辐射效应。组建集团内名师教育教学团队,分学科、分学段、分主题开展集中教研活动,精准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问题。通过在线互学互动,化解农村学校师资短板,提高农村学校教师教研水平,真正实现城乡优质资源共享。建立集团共享平台,分享优质课程资源、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研修和教科研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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