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490条第二款,前科封存你可以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2〕21号 2012年12月20日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九十条 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2012年12月31日以前审结的案件符合前款规定的,相关犯罪记录也应当封存。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封存的犯罪记录的,应当提供查询的理由和依据。对查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二、cips 2013 试题
在这篇博文中,我们将讨论2013年CIPS考试中的一些试题。CIPS(采购和供应管理协会)是全球领先的、用于采购和供应管理行业的专业资格认证机构。每年,CIPS都会组织考试,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考试,我们将深入分析2013年CIPS考试的一些试题。
试题1:采购战略
问题:请列举并解释五种不同的采购战略。
解答:以下是五种常见的采购战略:
- 垂直整合采购战略:指企业选择垂直整合,即通过收购或与供应商合并,控制供应链中的多个环节。
- 多源采购战略:指企业与多个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以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和灵活性。
- 合作采购战略:指企业与供应商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发新产品或提高供应链的效率。
- 集中采购战略:指企业集中采购物料或服务,以实现成本节约和采购力量的集中化。
- 竞争采购战略:指企业通过竞争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以获取最佳的供应商和价格。
试题2:供应链风险管理
问题:请描述供应链风险以及供应链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解答:供应链风险指的是可能对供应链造成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和因素,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不稳定、供应商倒闭等。供应链风险管理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帮助企业识别和评估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有效的供应链风险管理可以保证供应链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弹性。
试题3:采购伦理
问题:请解释采购伦理的概念,并列举三个违反采购伦理的行为。
解答:采购伦理是指在采购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下是三个违反采购伦理的行为:
- 贪污行为:采购人员收受供应商的回扣或贿赂,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 偏向行为:采购人员偏袒某个供应商,以获取个人利益。
- 信息泄露行为:采购人员泄露与采购活动相关的机密信息,如竞标报价、供应商资质等。
试题4:供应商评估
问题:请解释供应商评估的概念,并讨论评估供应商的常用方法。
解答:供应商评估是指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筛选,以确定其是否符合企业的要求和标准。评估供应商的常用方法包括:
- 性能评估:评估供应商的交货准时性、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 供应商调查:对供应商进行背景调查,包括其财务状况、信誉度、生产能力等。
- 供应商审计:对供应商的管理体系和过程进行审计,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质量和环境标准。
试题5:采购合同
问题:请解释采购合同的重要性,并列举采购合同应包含的关键条款。
解答:采购合同是采购活动中重要的法律文件,明确了供应商和采购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采购合同的重要性在于:
- 确保交付和付款的义务:采购合同明确了供应商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采购方支付款项的方式和期限。
- 规定质量要求和标准:采购合同明确了采购方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范。
- 定义违约责任和补偿机制:采购合同规定了双方违约的后果和相应的补偿机制。
以上是2013年CIPS考试中的一些试题和详细解答。通过对这些试题的学习和理解,考生可以更好地掌握采购和供应管理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为自己在职业发展中取得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也是律师执业考试的必修科目。考生通常需要通过试题来检验自己对刑事诉讼法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下面是一些关于刑事诉讼法学的试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简答题
1. 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之一,其研究对象是什么?
答: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对象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则、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
2.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公开性原则、适用性原则、速裁性原则以及辩护权等。
3. 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答: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程序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判决等环节。
二、选择题
1. 刑事诉讼法中,下列哪个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基石?
- 公正性原则
- 速裁性原则
- 公开性原则
- 适用性原则
2. 刑事诉讼法中,对于被告人的辩护权规定在哪一条法律规定中?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3.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判决结果不服的一方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这是依据哪一条法律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三、案例分析题
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逮捕,后被提起公诉。经过审判,法院判决李某有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某对判决结果不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请分析以下问题:
1. 李某提起的上诉属于哪种类型的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答:李某提起的上诉属于一审判决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上诉符合法律程序。
2. 李某在上诉过程中可以要求哪些法律权利的保障?请列举并简要解释。
答:李某在上诉过程中可以要求辩护权、质证权、法律援助权、调查权的保障。辩护权保障了李某的辩解权利;质证权保障了李某提供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的权利;法律援助权保障了李某得到适当的法律援助;调查权保障了李某对上诉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的权利。
3. 上一级法院将如何审查这起上诉案件?在审查过程中,上一级法院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上一级法院将审查李某的上诉案件,包括对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上一级法院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公开性原则、速裁性原则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四、总结
刑事诉讼法学试题的编写旨在检验考生对刑事诉讼法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帮助考生进行针对性的学习和备考。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要求考生在学习过程中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通过对刑事诉讼法学试题的认真分析和解答,考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刑事诉讼法学知识,提高自己的学习水平和应试能力。
四、2013年全国一卷试题难度?
2013年全国一卷试题比较难,很多学生反应题比较难,2013年全国一卷试题有基础知识题,有应用题,有拔高题,普遍反应2013年全国一卷试题比较难。
五、2013年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2013英语a级试题
对于学英语的人来说,不仅仅是为了能够应对日常生活中的交流,更是为了能在当今竞争激烈的职场中脱颖而出。无论是通过雅思、托福等考试,还是通过参加英语A级考试,提升英语水平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什么是英语A级考试?
英语A级考试是一项针对英语非母语人士的考试,旨在测试其英语语言能力的程度。2013年的英语A级试题是其中一个较有代表性的考试。
英语A级考试分为听力、阅读、写作和口语四个部分,每个部分都会对考生的不同方面进行测试。2013英语A级试题从各个方面全面考察了考生对英语的掌握程度,是考生检验自己英语水平的重要参考。
听力部分
听力部分是英语A级考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这部分考察的是考生对日常英语的听力理解能力。试题中包含了不同的听力材料,如新闻、对话、访谈等,考生需要仔细聆听并理解其中的信息,以回答相关问题。
2013年英语A级试题的听力部分,涵盖了不同主题和语境,如旅行、工作、学校等。这样的设计能够真实模拟出考生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境,更加贴近实际应用。
阅读部分
阅读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理解和语言运用能力。2013年英语A级试题的阅读部分包含了一系列文章,文章内容覆盖了文化、科技、环境、社会等不同领域。考生需要通过阅读并理解文章的内容,回答相关的问题。
此外,试题中还包含了一些词汇理解和句子翻译的题目,以测试考生对英语词汇和语法的掌握情况。这样的设计能够全面评估考生的阅读能力和语言运用能力。
写作部分
写作部分是考生展示英语表达能力的重要环节。2013年英语A级试题的写作部分要求考生根据题目要求,以书面形式表达观点、观点支持、针对问题给出解决方案等。
此外,写作部分还包含了对英语句子结构、语法使用和词汇运用的评估。考生需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流畅性和逻辑性。这样的要求能够考察考生对英语语法和语言规则的掌握情况。
口语部分
口语部分是英语A级考试中最直接反映考生口语能力的部分。2013年英语A级试题的口语部分主要包括个人陈述和对话。考生需要就给定的题目自由陈述观点,并与考官进行实际对话。
口语部分的评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发音、语法和表达能力。要做到自然流利的口语表达,考生需要不断练习口语,并增强对英语听力和口语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如何备考英语A级考试?
备考英语A级考试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下面是一些建议:
- 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合理安排每天的学习时间,不要贪多而学不精。
- 多进行英语听力训练,提高自己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语音表达能力。
- 阅读大量的英语文章和教材,提高自己的阅读理解能力和词汇量。
- 参加英语写作班或找英语写作老师进行指导,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和篇章逻辑。
- 多与他人进行英语口语练习,提高自己的口语表达和交流能力。
- 多做模拟试题,熟悉考试题型和要求,找到自己的不足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高。
备考英语A级考试需要的不仅仅是时间和精力,更需要坚持和恒心。只有持之以恒地进行学习和练习,才能够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结语
2013年英语A级试题是一份比较典型的英语A级考试试题,涵盖了听力、阅读、写作和口语四个方面,对考生的英语水平进行全面评估。
备考英语A级考试需要的不仅仅是对英语基础知识的掌握,更需要考生不断地进行学习和练习。只有提高自己的英语综合能力,才能够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脱颖而出。
七、刑事诉讼法期末试题
刑事诉讼法期末试题是法学专业学生在学期结束时必须面对的考验。这些试题旨在考查学生对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践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一些刑事诉讼法期末试题的例子,并探讨如何有效地应对这些试题。
刑事诉讼法试题例子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刑事诉讼法试题例子:
-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请简要说明每个原则的含义。
- 简述公诉人主要的职责和权利。
- 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在刑事诉讼中有何重要作用?请举例说明。
- 法官在审判阶段如何保障争议双方的权益?
- 简述调查阶段的主要程序和注意事项。
以上试题涵盖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程序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学生在准备期末考试时需要对这些内容进行系统的学习和掌握。
应对刑事诉讼法期末试题的有效方法
面对刑事诉讼法期末试题,以下是一些有效的备考方法:
- 系统学习课程内容:刑事诉讼法试题的答案往往可以在相关教材和课堂笔记中找到。学生应该认真复习课本上的理论知识,并充分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
- 刷题巩固:找到一些相关的刑事诉讼法试题进行练习,这有助于巩固所学知识并熟悉试题的形式。可以通过做题的过程来查漏补缺,并提高答题的技巧。
- 参考案例:刑事诉讼法的理论与实践密切相关,案例分析是学习刑事诉讼法的重要方法。学生可以阅读一些相关的案例,了解刑事诉讼程序在实际应用中的具体操作和问题解决方式。
- 合作学习:与同学一起讨论和解答刑事诉讼法试题,可以互相学习和补充知识。通过合作学习,可以提高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
- 请教教师:如果遇到难以理解的问题,可以向授课教师请教。教师通常会进行详细解答,并提供一些学习建议。
以上方法旨在帮助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刑事诉讼法的知识和技能,从而在期末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总结
刑事诉讼法期末试题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来说是一次重要的挑战,但通过系统学习和有效备考,学生完全有能力应对这个挑战。在备考过程中,学生应该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答题技巧的提高。只有全面掌握刑事诉讼法的理论和实践,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八、2018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2018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尊敬的读者,今天我们将一起来看看2018年刑事诉讼法学试题。这些试题将涵盖刑事诉讼领域的各个方面,为您提供一个全面了解和回顾的机会。希望通过这些试题的学习,您能够对刑事诉讼法有更深入的理解。
一、刑事诉讼概论
1. 什么是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国家机关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起诉和审判的过程。刑事诉讼是保证法律公正、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2.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 独立性原则
- 公正性原则
- 速裁性原则
- 法定原则
- 程序性原则
二、诉讼程序中的关键环节
1. 起诉阶段
在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形成起诉意见,并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2. 审判阶段
审判阶段是刑事诉讼的核心环节。在审判阶段,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并根据法律和事实做出判决。
3. 执行阶段
执行阶段是指判决生效后,对刑事案件执行的环节。在执行阶段,法院将对被判决人进行管束和改造,以确保判决的有效执行。
三、2018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1. 请简述刑事诉讼的阶段和程序。
刑事诉讼包括起诉、侦查、审判和执行四个阶段。具体程序为:
- 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 审判阶段: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包括开庭审理、辩论、举证等。
- 执行阶段:判决生效后的执行。
2. 刑事诉讼中的公正性原则是什么意思?
公正性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应当保持公正、客观的立场进行审理,并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处罚或宣告无罪。公正性原则的确立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总结
通过对2018年刑事诉讼法学试题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各个阶段和程序。刑事诉讼作为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手段,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这些试题以及相关解析能够对您的学习和研究有所帮助。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们应当牢固树立法治观念,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学习进步!
九、2013会计基础试题
2013会计基础试题分析与解答
会计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了解和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则对于成为一名优秀的会计师尤为重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会计基础,今天我将为大家总结和解答2013年的会计基础试题。希望通过这篇文章的阅读,对于正在学习或者备考会计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一、选择题
1. 财务会计主要处理的是:
- 内部员工的工资计算与发放。
- 企业内部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 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的计量、分析和报告。
- 企业资金的筹集与配置。
解析:财务会计主要关注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的计量、分析和报告,这是财务会计的核心职责。
2. 若企业的应交税费账户与应交增值税账户的余额分别为借方20,000元、贷方50,000元,则会计处理的准则为:
- 收入确认准则。
- 借贷记账准则。
- 成本确认准则。
- 货币计量准则。
解析:根据借贷记账准则,以借方为增加方,贷方为减少方。因此,应交税费和应交增值税账户的余额分别为借方20,000元和贷方50,000元。
二、填空题
1. 负债的特点是_______。
解析:负债是企业还需要偿付的债务或经济利益,它的特点是有明确的偿付义务和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
2. 制作利润表的目的是_______。
解析:制作利润表的目的是计量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销售收入、费用支出和利润情况,从而评估企业经营的盈利能力。
三、解答题
1. 简述资产负债表的基本构成。
解析:资产负债表是会计报表中最重要的一种报表,它展示了企业在特定日期上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 资产部分: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等。
- 负债部分: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 所有者权益部分:包括股东权益和利润归属。股东权益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等,利润归属包括所有者权益、利润分配等。
2. 从会计角度解释什么是“财务成本”。
解析:财务成本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借款利息、股东权益的分配等。财务成本是企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对于企业来说,为了维持正常经营和发展,必然需要筹集资金,而筹集资金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成本支出,这些成本支出被称为财务成本。
以上就是对2013年会计基础试题的分析和解答,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通过解答这些试题,我们不仅可以巩固和加深对会计基础知识的理解,还能够了解到当前会计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实际应用。在备考和实际工作中,理解和掌握会计基础知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希望大家能够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成为优秀的会计师。
十、2013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法条?
第一百七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审判组织及合议庭人员构成的规定
【本条释义】
本条分为六款。
第一款是对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的组织形式的规定。其中“人民陪审员”是指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定的条件并依程序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的人员。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三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等条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此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也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合议庭”是指根据合议制原则组成的审判具体案件的组织,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合议庭的任务是通过法庭审判活动,核实证据,查明案情,进行评议,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犯何罪、适用何刑罚的判决。
根据本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的审判组织主要是合议庭,合议庭由法律规定的三人组成。根据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第二款是对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的组织形式及其组成人员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既可以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三款是对人民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时的权利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时,享有与审判员同等的权利,如查阅案卷、审查证据、讯问被告人、提出定罪量刑意见等。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必要时,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四款是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的组织形式及其组成人员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的审判组织是合议庭。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只能是审判员,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合议庭由三人至五人组成。
五款是关于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的规定。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合议庭进行评议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本条规定有利于合议庭在评议中意见分歧时作出决定。
第六款是关于合议庭的审判长如何确定的规定。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最主要的组织形式,由若干名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审判长是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之一,负责主持合议庭的审判工作,通常由具有比较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的审判员担任。根据本款规定,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审判长由法院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并且只能由一名审判员担任。院长或庭长作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由院长或庭长担任审判长。如果院长、庭长同时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应当由院长担任审判长。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