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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则?

284 2024-03-13 05:43 admin

一、国际贸易法则?

国际贸易法(international trade law)是调整不同国家之间商品交易关系及附属于这种交易关系的其他关系,即国际商品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与结算、调解与仲裁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由于国际贸易法在国际贸易中起到越来越重要作用,社会出版了多种《国际贸易法》相关图书。

二、国际贸易法案例?

  2013年9月18日,华锐公司依照合同委托原中行辽宁省分行出具了以杜罗公司为受益人、编号为GC0481113001828、金额为人民币69561809.60元的涉案履约保函。  后经双方一致同意,该保函金额变更为人民币101053407元。此后,华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并因提前交货,杜罗公司向其支付了相应的奖金。

三、国际贸易法的效力?

国际贸易惯例并不是法律,但它具有准法律的性质。国际贸易惯例对当事人并不当然地产生法律约束力,除极少数的惯例具有强制性外,绝大多数是任意性的,

四、国际贸易法就业前景?

不错

国际贸易法是调整不同国家之间商品交易关系及附属于这种交易关系的其他关系,即国际商品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与结算、调解与仲裁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由于国际贸易法在国际贸易中起到越来越重要作用,

五、国际贸易法属于什么法?

国际贸易法是指调整不同国家之间商品交易关系及附属于这种交易关系的其他关系,即国际商品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与结算、调解与仲裁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六、国际贸易法的法律渊源?

国际贸易法关系,原属涉外民法关系。其基础是国际间的经济交往。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国际贸易法关系日益发展。

至12世纪前后,在欧洲的海上贸易中出现了专门调整国际贸易法关系的习惯,是国际贸易法的雏形。以后由于冲突法(见国际私法)的形成,国际贸易法关系在长时期中主要根据冲突规范(见抵触规则),适用一般国家的民法或商法处理。

进入20世纪以后,国际贸易法关系日益频繁,用冲突规范引用某一国法调整的办法,已不能适应其发展,于是直接规定这种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习惯进一步发展。以此为基础,出现了专门调整这种关系的条约和对习惯的统一解释。

1926年在国际联盟的支持下,在罗马设立了国际统一私法研究所,它是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制定统一的国际贸易法。这些都推动了国际贸易法的形成与发展。

七、国际贸易法律风险的含义?

一、国际贸易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收汇法律风险

  从经济角度而言,外贸型企业在出口业务中存在的最大的风险就是收汇风险。该风险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在相关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本身约定不利或是履行过程中操作不当所引发,并导致商品出口后无法按照预先的设想或约定收回预期的货款。

  (二)出口贸易中刑事、行政法律风险

  外贸企业在出口业务中,主要应当防范的刑事犯罪风险为走私普通货物罪、骗取出口退税罪以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于行政处罚风险,主要为涉及出口退税的,特别是”四自三不见业务”产生的风险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风险。

  (三)民事赔偿法律风险

  出口企业在出口业务主要存在违约、知识产权侵权、货物损害财产侵权等方面的民事赔偿法律风险。

  二、国际贸易的风险防范措施有

  (一)收汇法律风险防范

  出口企业要防范收回风险,应当建立一整套的制度,并在经营过程中灵活运营,以此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相应制度建立可以从如下方面进行考虑:

  1、建立并灵活运用收汇风险防范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缔约、谈判阶段的风险防范

  缔约、谈判阶段的风险防范,主要目标是争取采用最利于我方的合同条款及结算方式,保障风险最小化,并且应当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的约定,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使用不同的防范措施。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防范

  由于我国出口最常用的是L/C收汇方式,故本文在合同履行过程的防范介绍时,主要介绍L/C收汇方式的风险防范。

  A、采用L/C结算方式,出口企业必须要求进口商开立L/C,并应当预留充足的时间以应对必要情况下的修改。

  B、收到L/C后,应当按照制度规定,审查信用证真伪,并防止信用证中存在进口商明显不公平情况下,仍拥有单方面随时解除付款责任权利的条款约定,同时还应当防止信用证中存在不可能实现的”陷阱“条款。如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内容,应当立即要求对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修改。

  C、国际贸易中,“单证一致、单单一致”是原则,应当以该原则为基础,完善并实施相应风险防范制度。

  2、建立并灵活运用客户、相关企业背景调查制度

  最良好、完善的合同也防止不了完全无信的恶徒,在国际贸易中,出口企业无论选择何种结算方式,均应当重视对于进口商背景、信用的调查,哪怕只是最基本的调查。

  3、灵活运用收回安全保障制度

  出口收汇中,安全保障方式主要有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信用保险等方式,对于大宗或风险较大的国际贸易而言,通常应当考虑使用。

  (二)出口贸易中刑事、行政法律风险防范

  主要应当从以下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1、对于代理货物出口业务为主的出口企业,应当防止“中间人风险”。

  在出口企业进行出口业务,特别是代理出口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合理的控制手段控制风险。

  2、对于出口销售的商品的知识产权应当进行了解。

  在出口时,应当通过中国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系统查询,尽可能避免出口商品因商标侵权而涉嫌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3、签订的合同,特别是OEM以及与代理出口业务中与被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应当包括知识产权授权条款以及免责条款。

  通过该种条款约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让合同相对方承担知识产权违法方面的法律风险责任。

  4、对出口业务具体办理人员及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针对性的刑事法律知识培训。

  该种培训可以提高相关人员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防止部分人员违反规定操作,给整个公司带来毁灭性打击的可能。

  (三)民事赔偿法律风险防范

  从根本上来说,出口企业对于出口业务中的民事风险,几乎都可以通过合理的操作方式、制度以及良好的合同条款设计完全防范。

  1、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日益加强,建议有长期持续经营目标的出口企业通过制度及合同设计,树立知识产权观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知识产权,就是在防范自身的法律风险。

  2、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调查,主要以商标查询为主,如果经查询发现存在侵权可能,应当及时对自产产品的商标使用、外观设计以及工艺进行必要修改,以此避免被控侵权。

  3、合同拟定过程中应当包括合理、合法的免责条款,例如知识产权免责条款。

  4、对于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OEM订单以及代理出口业务,应当要求对方提供知识产权授权证明,并且应当注意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否包含有进口国。

  5、在有人提告或者有人发出律师函称出口企业销售产品侵权时,应当立即联系法务部门或律师,由专业人士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并提出解决方案。

八、国际贸易法的起源形式?

国际贸易法的最早形式是商人法。商人法是国际经济法中最古老、最成熟,国际贸易法是内容最丰富和发展最快的重要分支。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包括哪些法?国际贸易法的特征调整的范围不断扩大,国际贸易法了当代国际贸易法调整对象的多元性特征。当前,调整国际贸易的各种规范构成了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九、国际贸易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修订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限公约的议定书

欧洲共同体关于合同债务的法律适用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法律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海关商品估价公约

国际有体动产买卖所有权转移法律适用的公约

国际有体动产买卖法律适用公约

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间公约

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草案

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

国际货物买卖时效期限公约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

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的延长议定书①

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

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的评注

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之一)

十、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什么内容?

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货币银行、财政学、统计学、会计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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