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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投诉是要去劳动监查大队说,还是直接打电话就可以?

236 2024-03-27 04:28 admin

大多数地区都是要求到劳动监察大队现场投诉,因为需要提交相关的投诉举报材料,只有个别地区可以通过电话投诉。

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扩展资料:

劳动监察大队办理流程:

1、听取举报、投诉人的陈述;

2、确定受理范围;

3、受理或告知受理部门、单位;

4、举报、投诉人填写《投诉书》或《举报书》;

5、审查其提供的与举报、投诉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6、留存证据材料的复印件;

7、与用人单位联系,进行案件的初步调查;

8、案情简单且被举报、投诉单位积极配合处理的案件,举报、投诉中心办理结案;

9、对其他符合立案条件的,移交相关处室处理。

10、告知举报、投诉人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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