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年审方式如下:
1、在当地社保局要求年检的期限内进行到指定窗口拷盘(拷取社保局年审的初始资料);
2、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提交相关资料申报年检,一般来说,社保年检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劳动保证年审综合情况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市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流动人员)、当地社保机构所出具的参保证明、年检时上月和上一年12月的职工工资表等。
3、带齐上述资料至社保局年检窗口进行审核,最好带上公司公章,按照流程审核完毕领取社保局发放的一个证书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为缴费单位保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前款所列职权时,应当出示执行公务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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