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12日09:00至5月14日17:00期间进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的“网上报名”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阳市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和个人主要简历,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09:00至5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的“网上报名”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市、各区(市、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5月1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2年5月14日17:00至5月1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学校所属市教育局或区(市、县) 教育局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5月12日09:00至5月16日17:00期间进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的“网上报名”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0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贵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6月12日09:00至6月16日17:00期间进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的“准考证打印”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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