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入驻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人为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
申请入驻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应提交下列材料:
1、创业实体入驻申请表;
2、申请入驻实体的创业规划书;
3、创业实体入驻协议;
4、入驻实体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5、入驻实体法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入驻实体吸纳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或见习合同(加盖企业公章);
7、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实体数据月统计表(加盖企业公章);
8、入驻实体每年纳税证明材料;
9、入驻实体退出申请表。
办理程序:
1、申请入驻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的单位向准备入驻的孵化基地或创业园提出申请,再有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向人才中心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2、人才中心审核后由孵化基地或创业园与入驻单位签订入驻协议。
3、入驻实体享受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政策,具体规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人社字〔2010〕122号)执行;
4、入驻实体享受由所在区提供的一次性房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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