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定向师范生的报考条件如下:
1、符合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接受《陕西省2021年“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相关规定。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身体条件同时满足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相关要求
1.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2.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3.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4.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已签字确认的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不得转为非优师专项学生,在大一下学期可按程序在优师专项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6.国家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履行所签订协议书的义务,本科毕业后经双向选择,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至生源省份定向县县域中小学任教,入编入岗,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归口管理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在该定向县县域学校间流动。
7.毕业后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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