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管理。例如:校外培训机构开办资金不少于20万元,办学场地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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