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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机构由哪个部门主管?

70 2024-04-12 22:20 admin

一、鉴定机构由哪个部门主管?

如果是司法鉴定机构,由司法局管。

如果是医学会,由卫健委管。

二、加装电梯由哪个部门审批加装电梯由哪个部门公告?

加装电梯需要经过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审批。房产是由住建部门管理,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由质量监督部门监管。质量监督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了,所以需要经过两部门联合审批。

公告是由住建部门发出。因为电梯是服务于房产的场所。

三、考研单科分数线是怎么划的?

首先要说明的是,统考公共课的分数线不是划到具体学科上(英语、政治、数学这些),而是所有学科共用一条“单科线”,具体分为满分=100分(比如政治、英语)和满分>100分(比如数学150分或者其他学科统考比如教育、医学的300分)。

这个分数线的划分是根据这些单科里最低的一门来确定的,比如说一般都是英语最难、分数最低,那么就以英语计算出的分数线为单科线,大于100分的科目按照比例扩大。

举例说明:

2021年工学学硕英语单科线37分,那么大科大于100分的数学和专业课(满分150分是100分的1.5倍)国家线是37*1.5=55.5分,四舍五入56分。

四、医学考研为什么划单科分数线?

医学考研划分单科分数线是为了更好的选拔人才。比如说临床医学综合的总分300分,单科最低分数线116分,这个分数如果你还达不到,你即便读了研究生也很难毕业。所以医学考研划定单科分数线是符合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的。所以说想读研就好好复习,争取考个高分才是硬道理,而不是纠结单科分数线的高低。

五、仪表检定由哪个部门?

仪表检定由一般都是计量检测检验所。现在是市场监督局的下属单位,归市场监督局管。

六、条例由哪个部门解释?

由负责法律,法规具体实施的部分有解释或释义权,具备法律作用!比如,公安部对交通安全法〗制定的实施细则,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法制定的实施办法等

七、井盖由哪个部门管辖?

这个看在那个大街上了,村中大街上门,由村委会管理。而在公路上的。那些井盖都是有名字的,如市政,口,电信,供水筹

八、快递由哪个部门管?

快递归邮政管理局管理。

邮政管理局是市(州、盟)以上邮政类业务(包括快递市场)的行政监管部门,是中央直属机构,国家公务员行政编制(纳入每年中央直属国家公务员考试)。

邮政体制改革后,企改革为邮政公司,变为专业为居民提供服务的经营单位,主要从事邮务、金融、速递物流三类服务。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报刊等出版物发行、邮政汇兑、邮政储蓄、代收公用事业费、邮政速递物流、邮票发行等传统业务。

九、医保由哪个部门监督?

医保局隶属当地政府机构共同监督

医保局的单位性质是国家行政机关,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保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2.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十、低保由哪个部门批准?

由民政部门负责。

申请条件: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申请低保待遇的手续:

1、户主申请:持有当地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2、村(居)委会受理受理低保申请,通过入户调查、召开评审小组会,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采取适当形式,在辖区内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提出具体意见后,将材料上报镇(街道、园、区)民政所。

3、镇(街道、园、区)民政所核实上报的申请材料,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符合条件的,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镇(街道、园、区)领导在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上报民政局。

4、民政局核实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和主要领导签字后,由低保科负责盖章,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委托镇(街道、园、区)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第四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第五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等工作由申请受理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其他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但不在同一县(市、区、旗)的,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

第六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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