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一、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总监离工程师应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劳动纪律、专业技能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2、按照培训计划选送有经验和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人员进行进修培训,同时应结合施工特点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整理素质,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3、监理站根据学习制度要求每月组织有关监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2h。
4、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及特点和项目机构要求,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和交底
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监理站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即:实行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不断加强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监控把关和推进!
2、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针对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周边环境和气候等特点,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水下、水上作业、基坑支护、起重吊装、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机械设备拆装、压力容器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要经五人以上的专家组论证同意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方可组织施工。
3、对危险性大、高温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长的工程,应独立编制季节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强化措施,以做好高温炎热季节的防暑降温、防食品中毒工作,保证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雷电、防漏电及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
4、监督施工单位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⑴、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工程负责人,有关技术、安全、质量等管理人员及施工从业人员进行交底。
⑵、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交底会。
⑶、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交底应一式3~4份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由交底人、接收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安质部门和监理分站分别存档备查。
⑷、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
⑸、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安检人员应检查现场落实情况
⑺、监理人员对方案和措施进行监控,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或违规、违章、违标作业应坚决制止,对不听劝告的,应立即向分站长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采取暂停报验等强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清晰、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6、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各类安全技术资料,需现场核实的应及时到现场核实,严格按规范和有关把关签认,同时应及时整理归档,严禁补签漏签或违规乱签盲目签字。
三、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泵、压路机、平地机、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打桩机、发电机组、空压机、钻机、潜孔钻机、混凝土立式拌和机、提梁机、运梁车、架桥机、造桥机(移动模架)、衬砌台车等机械设备应当附有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考试,并定期进行相关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形成记录及台账
2、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报监理站审批,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3、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4、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5、大型机械临近营运线施工时要严格执行“一机一人”的专职防护,“人随机动”,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的防护措施。
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由施工单位整理形成记录。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验,未未定期检验或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
四、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机构,配齐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审核以下内容:
1、 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或批文,营运线上施工应有路局签发的《营业线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外聘劳务人员应纳入其班组管理。
3、 安全质量专职检查体系机构图、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4、 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专职检查人员、质量专职检查人员的有关要求持证上岗的证书
5、 各类特殊工种操作证和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有效证件如:吊车司机、上下电梯司机。
6、 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施工人员中途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五、安全重大方案审查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如:隧道开挖、爆破作业、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大型支架、临边围护工程、模架制梁、水上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2、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监理站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离工程师批准方可下发执行。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逐级细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细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
4、经过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
5、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
6、凡未达到以上要求的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里上报监理站,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暂停令,暂停该工程施工、检查与验收,并上报项目管理机构。
6、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齐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不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救援物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预案进行审核,现场实地查看清点确认救援人员、机具物资配备等有关事宜,确保落实到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应急预案符合要求,签认后报监理站,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备案。
4、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应急机具、物资是否完好齐全,存储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和消防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时能熟练进行。
5、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应急救援的动态管理,根据工程的推进,适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资的补充与完善。
7、安全检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
1、总监离工程师应每季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①外业检查:对管段内施工现场、驻地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现场控制、制度的落实、作业标准、文明施工等应对照要求检查。
②内业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文件学习传达情况,内业资料整理是否完善等
2、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点抽查。
二、专项检查: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专项或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如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隧道、防火防爆、节假日前后、雨季、冬季、台风前后等;要对定期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各监理组(分站)现场安全监控情况进行检查。
三、日常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加强对管段内施工情况日常检查、巡查、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应现场把关,对定期和专项检查发现及项目管理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记录。
8、安全例会制度
1、监理站应建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主要内容:学习文件、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制定针对性措施、布置下阶段安全工作重点。
2、总监或副总监每月主持召开施工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安质负责人、监理组长(分站长)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协调会、总结、分析、布置安全工作。
3、监理站和各监理组(分站)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数据库台账,作为分析依据,落实整改闭合。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在以往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及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职责与责任,但在今年 月 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安全控制职责作出了规定, 并以法规的形式提了出来,是对以往法规、规范及合同关于监理单位职责规定的进一步延伸。根据该条例的要求对本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现场安全控制方法初步要求如下:
一、条例对监理单位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
(1)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违背上述职责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承担赔偿责任及追究监理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等。条例第14条还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新法规环境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
(一)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
条例要求监理单位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这包括如下问题:
(1)审核的内容控制:
条例明确规定为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据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监理人员仅需审核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该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中是否得到了体现,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经济性、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2)监理单位内部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人是“监理单位”。为审核施工方案,监理公司需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监理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对一些相对简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则可委托给现场监理机构审核。
(3)涉及施工单位时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26条要求,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不是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第4.3.16条也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写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审批,并附有明确审批意见的条件下才接受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控制
条例规定: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具体操作时,安全检查可分为如下几个层次:
(1)资料性审核
这种方式适用于a)各种人员施工队的资质审核;b)各种重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通常施工单位应出具检测部门的合格性检测证明);c)监理单位认为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d)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2)验收性检查
验收性检查主要应用于a)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b)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等。
验收性检查后书写书面验收意见或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a) 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 b)每月评比检查;c) 每周例行检查等。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使用,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并编制在会议纪要中。
(4)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通常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到总监理工程师处,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发布整改通知。
(三)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控制
条例要求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常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通畅的联系机制。
(四)建立监理机构内部的安全控制责任制
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等,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检查结果。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总监注意。总监理工程师则负责全面地组织、协调、及内部工作检查。对各专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监理机构内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直接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负管理责任。
三、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安全控制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赋予了监理单位,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监理单位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安全控制体系,真正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安全隐患预控等工作,才能有效规避该条例所规定的安全风险。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一)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二)巡视检查制度 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要巡 视施工现场,并记录有关状况,督促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三)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应要求项目经理部立即处理并要求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的停工指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签发影响区域内的停工指令等。上述两种情况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安全检查制度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定期组织学习,要求每个监理人员常抓安全工作不懈怠;
(六)监理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阶段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职业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2、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
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②、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③、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④、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⑤、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⑦、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得要求;
⑧、必须建立危害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⑨、必须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⑩、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⑩、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3、工程开工前监理部门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4、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
5、 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 监理部门在做监理规划和工作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7、 做好每周的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8、 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9、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①、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②、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③、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④、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
⑤、利用支付手段,协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走向正规。
(七)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现安全生产 工程项目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把安全作为安全施工生产的永恒主题,做到“三个不变”,即“安全第一”的位置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移、不能变;主要领导抓安全不能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能变,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实现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需要全员参与,从自我做起,确保各个环节处于受控状态。
2、安全生产理念、方针和目标
①理念
珍视生命 杜绝隐患。
②方针
遵章守法,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给社会创造更多的安宁、便利。
③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特别重大、重大、大事故,杜绝死亡事故,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消灭一切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范本篇四
总则
1、根据《爆破安全工程》GB6722-2014规定,经公安局机关审批的爆破爆破作业项目,实施爆破作业时,应具备有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爆破安全监理。为规范工程安全监理项目的管理,确保安全监理项目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或是筹建的安全监理项目部。
第一章 项目部的建立
在签订监理合同后,由工程项目部组建该项目的监理组织,并确定监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
第二章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节 考勤制度
为严肃项目部管理制度、端正项目部工作风气,强化员工工作纪律,提高项目部管理水平,同时提高员工遵章守纪、勤于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2.1.1 考勤范围:所有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1.2 考勤办法:每天出勤前采取点名形式填写员工考勤表,当天考勤当天登记,严禁累积填写。
2.1.3 项目人员严格按照日常作息表进行作息,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凡迟到、早退、旷工者,按项目部制定的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员工因故不能出勤时,须书面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2.1.4 考勤员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和负责将每月员工考勤统计表交由每位员工签字确认,经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造册,最后交财务资产部统一发放工地津贴。
第二节 请(销)假制度
2.2.1 已婚员工每月可探亲休假的天数为(自然天数)4天,居住地在省内的员工每月可休假一次(特殊情况除外),居住在省外的员工每半年休假一次,每次休假不能超过15天。结合具体工期情况休假天数可累积,报销往返路费,报销标准按相关制度执行。
2.2.2 未婚员工每月可探亲休假(自然天数)3天,省内每月一
次(特殊情况除外),省外每年度一次,每次休假不能超过15天。结合具体工期情况休假天数可累积,报销往返路费,报销标准按相关制度执行。
2.2.3 有事需请假的职工,必须首先填好请假单,在请假单上写清请假的事由、假期天数、请假截止时间,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2.4 请假除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报请,必须事后补假外,其余不经批准缺勤者,均以旷工处理。
2.2.5 请假职工的假期(如无特殊情况)从办理完请假手续之日第二天算起,至到项目部销假之日截止(最迟不得超过销假的第二天早上出勤时)。
2.2.6 在施工单位停工的情况下,经项目经理同意,项目部员工可组织轮休。
2.2.7 如请假期间遇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必须提前一天以电话形式向项目经理申请续假,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并于销假时同时办理续假手续,未经批准,又不按时回项目部者,按旷工处理。
2.2.8 考勤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私分明,严格把关,严格考勤,考勤表中的请假起止时间必须与请假条中的一致,舞弊者,一经查出,取消考勤员当月的绩效工资。
第三节 项目员工纪律考核制度
2.3.1 员工上班应穿着整齐,不得穿拖鞋上工地。
2.3.2 员工不得醉酒上班,不得上班期间饮酒;吸烟应在指定区域,并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旁站监理期间不带安全帽、擅离岗位、玩手机、舞弊施工单位违法违章操作,发现一次,以罚款100元论处,并进行政治教育。屡教不改者,责令其停岗并交由公司严肃处理。
2.3.3 员工应团结协作,弘扬团队精神,不得辱骂和恶意中伤他人,不得散布任何不利于项目部团结的言论;对其他员工和领导有意见,应该当面提出,协商解决或向上级领导投诉,严禁当面不说,背后牢骚;严禁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和斗殴。
2.3.4 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对同事的监督职责。对同事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要相互指出,勇于承担责任,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或隐瞒不报,以免给项目部造成更大的损失。
2.3.5 项目部员工对待业主、施工等单位应态度友善,发现问题应协调解决。严禁争吵,违者给予严肃处理。
2.3.6 恪尽职守、刻苦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各项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同事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3.7 凡项目部人事调动或外派必须按程序提交申请至工程项目部,经审批后方可执行,任何分公司或项目部未经请示不得随意调动人力资源。
第三章 项目部管理职责
第一节 项目部人员职责
3.1.1 总监理工程师
(1) 负责与业主、施工单位的工作沟通与衔接;
(2)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的审查;
(3)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5) 审核爆破作业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及爆破设计方案;
(6)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7) 组织编写并签发爆破作业项目的开工令、停(复)工令和
完工报告;
(8)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9) 主管项目部财务工作。
3.1.2 监理工程师职责:
(1) 负责编制爆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爆破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监理员的工作;
(4) 负责对各工序的质量验收;
(5)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
(6) 根据监理工作实施情况记好监理日记(附件一)、监理月
度、年度总结(附件二)和监理完工总结(附件三)。
3.1.3 现场监理员职责:
(1) 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爆破作业单位的工艺工程及施
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
(2) 担任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监理相关记录,发现问题要
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3) 制止违规施爆作业。
第四章 办公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办公车辆管理,实现车辆使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达到保证行车安全、降低使用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由项目经理直属管理办公车辆的日常使用和安排。
4.2.1 驾驶员负责对车辆用油、保养、修理和检查。
4.2.2 项目部车辆的维修、保养需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并且在进行修理前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项目经理确认后方可进行修理。不上报私自修理的,全额费用不予报销。
4.2.3 车辆保险:公司所属项目部承租车辆保险由技术设备部部进行办理,不得私自办理,如有违反,费用将不予报销。
4.2.4 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车辆的使用,做到车辆充分利用,驾驶员需按照项目经理要求的运行路线进行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或私自开车外出的,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4.2.5 驾驶员应确立良好的安全意识。用车前需向项目经理请示,由项目经理统一安排。严禁无关人员私自驾驶车辆外出行驶。
4.2.6 驾驶员每两周对车辆进行一次车辆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车况、车容车貌、卫生,保养维护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2.7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违章及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处罚的罚款(特殊情况除外),由驾车者自行承担。
4.2.8 项目部车辆非个人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
交警及保险公司,同时报告项目经理,严禁私自处理交通事故,因私自用车造成的由个人承担。
4.2.9 驾驶员负责记录车辆行驶记录、车辆维修申请单及车辆查常规检查保养记录统计表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第五章 项目部费用开支管理制度
第一节 项目费用预算管理制度
项目部费用预算首先由项目经理组织财务人员根据项目部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办公用品配备、费用开支等标准制定出预算草案,然后由工程项目部核定总额后报主管领导及董事长审批。项目部每月的费用开支不能超过审批的预算标准,超过部分由相关责任人个人承担。
第二节 业务费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经营成本的可控管理,统一费用开支标准,规范费用管理行为,增强开支合理性,特制定本制度。
5.2.1 坚持勤俭节约,不讲排场,礼节适度的原则; 5.2.3 对于预算内的开支,项目经理可以按预算支配;对于超过预算的开支,开支费用单次不超过300元(含300元)的费用支出由项目经理报工程项目部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开支,类似的费用由工程项目部登记造册后凭票到财务报销;对于3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项目经理报工程项目部长审核,工程项目部长向技术负责人或董事长汇报审批后,经过登记造册后由项目部开支相关费用;超过预算外的费用,未经上报公司一律不给予报销,由项目经理或相关责任人自己承担。
第三节 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差旅费用的内容包括:
(一)项目人员进出场费用;
(二)项目进行期间项目人员休假途中产生的车费; (三)项目人员外派出差费用;
5.3.1 项目人员出差或休假所选择的交通方式应符合公司《员工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并参照公司财务出具的相关标准执行。
5.3.3 项目部差旅费用的支出应严格管控,严禁铺张浪费,虚报冒领,对于公司标准以内的费用统一凭票报销,超出部分自理,无票不予报销。
第四节 办公费管理制度
为使项目部各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保证工作需要,防止浪费,节省办公费用,规范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的购置领用、保管和盘点,提高办公用品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5.4.1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开支的原则。 5.4.2 坚持按岗位领用,超支自负的原则。
5.4.3 办公用品采用集中采购、统一领取的办法。办公用品的采购应根据市场调研情况,经多家对比选择物美价廉的产品或服务,采购数量应根据消耗情况进行申购备领。
第六章 项目部员工福利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发挥福利待遇的保障、调节和激励作用,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项目部凝聚力和竞争力,促使项目经济责任制日益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6.1.1 工地补助:项目补助发放标准为:按每人50元/天发放。 6.1.3 绩效奖励:按公司最新版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6.1.4 通讯费补助标准:按每人100元/月进行补贴,由公司年终统一报销。
6.1.5 防寒防暑费:按每年每人6个月计发,月标准200元,由公司按照相关标准统一发放。
************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 2015年8月18日
附件一:旁站监理记录
***********有限公司旁站监理记录
年 月 日 星期 天气
附件二:旁站监理月、年度总结
************有限公司安全监理月度(年度)总结
年 月 日 星期 天气
附件二:安全监理竣工总结
****************安全监理竣工总结
一、前言 二、工程概况
三、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投入的监理设施 四、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五、监理工作成效
六、施工工程中曾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
七、工程照片
**************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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