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职场人士渴望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学识和职业素养,从而获取更多的发展机会。在这样的背景下,云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应运而生,为广大学子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和资源。本篇文章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云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的相关内容。
招生对象
云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面向广大职场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高管、教师、医生、律师等。报名者需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
培养目标
通过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员将系统地学习相关学科的知识体系,提高自身的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同时,通过与导师和同学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学员将提升自己的沟通协作能力和领导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课程设置
云南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涵盖了经济、管理、法律、人文社会科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旨在为学员提供全面而实用的学习体验。课程设置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
学制与学费
在职研究生教育采用学分制,学制一般为2-3年。学费根据专业和课程设置有所不同,但相较于全日制研究生而言较为经济实惠。我们欢迎有志于提升自己学识和职业素养的职场人士加入我们的行列。
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的学员请访问云南大学官网或直接联系我们,填写报名表格。报名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31日。请注意,报名者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为学员服务。
结语
云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为广大职场人士提供了难得的学习机会,我们相信在学识和职业素养得到提升的同时,学员也将收获一份珍贵的友谊和难忘的人生经历。我们热切期待更多有志于提升自己的人士加入我们的行列,共同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力量。
二、2022年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现在,查不到2022年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因为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在9月至10月发布,请关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更新。
招生简章变化不是很大,每年会有一些较小的调整,但是备考期间拿来分析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三、云南大学药学专业研究生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药学专业研究生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药学院是云南省唯一的一所以药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学科实力雄厚,在教学和科研方面都有显著的成绩。学校设有药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以下是云南大学药学专业研究生的相关信息。
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云南大学药学院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药学硕士研究生,主要分为专业学位硕士和学术型硕士。招生计划以及具体要求请参考学校官网研招信息,包括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初试和复试安排等内容。此外,还有针对合格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政策,希望有意愿的同学务必关注相关信息。
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云南大学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也在学校研招网站上发布,主要包括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复试安排等内容,希望有意愿攻读药学博士学位的同学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就业方向和前景
云南大学药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生在就业方面有着广阔的前景,可以在制药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校等各个领域就业。另外,在当前健康产业的发展大环境下,药学专业的研究生也受到了社会和市场的青睐,对于药学专业研究生来说,未来发展是非常有潜力的。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对了解云南大学药学专业研究生招生有所帮助。
四、2021年最新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
云南大学是云南省属重点大学,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学校设有研究生院,拥有多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学位授权点,为广大学子提供了广阔的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平台。
昆明理工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是一所工科类高校,有着较为完善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多个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点,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研究生学习资源。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拥有一流的师范类学科优势,在教育学、心理学等领域具有深厚的学科积淀,学校设有教育学、文学等多个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点,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学术研究平台。
西南林业大学
西南林业大学是林业类高校,具有丰富的林业资源和研究基础,学校设有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等多个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点,为研究生提供了优质的研究生学习环境。
以上是部分云南省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研究生教育优势的大学,当然,云南省还有其他高校也开设了研究生教育,希望对您选择研究生院校有所帮助。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对您了解云南省研究生院校招生情况有所帮助。
五、云南大学计算机研究生好考吗?
云南大学的计算机研究生不好考,云南大学属于双一流建设的大学,计算机专业在云南大学属于王牌专业,每年报考人数热度都是很高的,但是人们常说,有志者事竟成,你如果付出非常大的努力,你一定会成功的,一定能考上云南大学计算机专业的。
六、云南大学预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
第三条 云南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研究生。
第四条 云南大学设有两个校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东外环南路。
第五条 云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云南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云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云南大学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云南大学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考生的录取以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已投档至云南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云南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录取。即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同批次同科类中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江苏省按“先高考投档成绩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较高者。考生两门选测科目均不能低于B级。选测科目排序时按以下规则将等级换算为积分,两门选测科目积分之和较高者优先录取。换算规则为:B级=1分,B+级=2分,A级=3分,A+级=4分。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及等级积分之和均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等级积分之和以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须参加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达到3分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 我校实施“经济管理类”、“生命化学类”和“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等大类培养。录取到相关类别的学生入校后进行一年的大类培养,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随机分配到相关学院进行管理。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流到具体学院和专业,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一)“经济管理类”按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招生,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经济管理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生命化学类”按照“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招生,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以上专业不包括基地班、菁英班。
(三)“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按照“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招生,录取到“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我校艺术类招生学院有两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两个学院在各省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院归属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两个学院分别录取的考生均不允许相互跨学院转专业。
(一)招生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二)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各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三)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四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五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云南省体育类专业统考中的足球小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足球小项成绩相同,依次、逐项比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等高校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等“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以及与泰国清迈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专业、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在同一批次两个项目所含专业间相互调剂。录取在上述两个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七条 大气科学(定向)、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侨生招生录取按照云南大学2020年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我校2020年将在云南省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收费方式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以各省区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 云南大学在本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校级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项目、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入校后可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经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四级”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入学及毕业
第三十一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2020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
第三十三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云南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 云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云南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云南大学计算机研究生院哪个校区?
东陆校区
就在本部东陆校区。根据2020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呈贡、东陆两校区,下设27个学院、14个研究机构、1个公共课教学部及2个独立学院,1个附属医院,设有研究生院,有本科专业76个。
八、云南大学2021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能熟练应用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技术分析研究气象业务问题,具备从事现代气象主要业务工作及相关管理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
二、 报名条件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生源地为云南省的考生;
2.按照2021年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计划和批次填报大气科学专业(定向生)志愿;
3.体检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
三、 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大气科学专业定向招生计划为5名。
四、 录取办法
1.考生填报大气科学专业(定向生)志愿后,若档案投进我校,学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按规定与云南省气象局及云南大学签订定向培养的三方协议,若拒绝签订协议,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被录取的定向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就业地点。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就业地点。
五、 定向生奖学金
由云南省气象局提供“大气科学专业(定向生)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缴纳定向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发放给定向生。此外,定向生还享有与云南大学大气科学专业(非定向)本科生同等的奖学金评选资格。
六、 毕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 就业
定向生按照云南大学规定完成学业并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云南省气象局全面履行定向培养的三方协议,按照协议内容安排到云南省内指定的县级气象台站工作,身份为国家气象事业编制人员。
九、云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根据云南大学2021年5月31日发布的招生章程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参考章程第二十六条 我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等高校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等“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以及与泰国清迈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专业、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在同一批次两个项目在当地招生专业间相互调剂。
录取在上述两个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
十、云南大学2022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学院、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学院有2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和昌新国际艺术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共7个(含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是: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共五个,分别是: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学院归属及招生计划数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
二、招生学院及专业简介
(一)艺术与设计学院
1994年 4月,云南大学与马来西亚国际现代设计集团联合创办成立了云南大学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成为国内同类院校中最早设立的设计学院之一。2005年12月,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与原云南大学艺术学院合并,成立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学院自创办以来,本着立足西南、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发展目标,积极坚持国际化建设方向,加强学生综合能力培养。
学院目前在编教师中包括教育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名,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3名,教授11名,副教授20名,国内外知名艺术家、学者多名。近年来,学院获得教育部、中国文联、云南省政府、文化部等部级一等奖励4项,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项目6项,被《新华文摘》等权威文摘全文转摘论文多篇。
艺术与设计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400余人。学院自创办以来,已向社会输送毕业生5500余名;近五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达95%以上。
1.美术学专业
本专业为美术史论、美术教育领域培养教学、科研、评论、创作、编辑、策展、艺术管理和博物馆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学生毕业后能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研究与批评、文博艺术管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2.绘画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全面、系统的绘画艺术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能力,能在有关文化、艺术单位从事创作、教学、研究、新闻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3.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全面的理论素养,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一定的音乐实践技能与基本的音乐表演、教学、科研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学校、文艺团体、研究机构、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表演、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4.环境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人居环境发展需要,具有系统的环境设计基本理论素养,掌握环境设计方法和技能,并具备一定的创新和实践能力,能在相关的专业设计单位、学校、文化、艺术单位从事环境设计、教学、研究、施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5.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素养,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设计专门人才,培养学生传统平面媒体、现代数字媒体等设计实践技能,以及植根于民族民间手工艺文化的文创设计能力,学生毕业后能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学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数字媒体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策划、开发和管理工作。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环境设计专业
本专业属于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项目由云南大学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项目采用4+0和3+2培养模式。不出国的学生采用4+0模式,在艺术与设计学院完成四年本科专业学习,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云南大学授予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选择3+2培养模式的学生在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完成前3年的学习后,符合相关条件者可以到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继续 2 年的本科学习。修完规定的课程,达到两校毕业要求并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云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7.“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属于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项目由云南大学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举办。项目采用4+0和2+2培养模式。不出国的学生采用4+0模式,在艺术与设计学院完成四年本科专业学习,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云南大学授予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选择2+2培养模式的学生在云南大学完成前两年学习后,通过英语强化以及学习两校共同认可的学分课程,符合相关条件者可申请赴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继续相关专业后两年本科课程的学习。修完规定的课程,达到两校毕业要求并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云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昌新国际艺术学院简介
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是云南大学与“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周昌新艺术基金”于2016年共同创建的。学院坚持把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作为中心任务。学院注重引进国际化的教学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标准、课程体系、教材、师资,培养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和云南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学院目前有在校生共计965人,其中本科生589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6人。所培养的毕业生具有基础厚、能力强等优势,就业前景良好。
1.美术学专业
本专业为美术史论、美术教育领域培养教学、科研、评论、创作、编辑、策展、艺术管理和博物馆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学生毕业后能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研究与批评、文博艺术管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2.绘画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全面、系统的绘画艺术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能力,能在有关文化、艺术单位从事创作、教学、研究、新闻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3.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品质,具备一定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较高艺术、文化素养,具有一定的音乐实践技能和基本的音乐研究能力、管理能力及教学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毕业生能够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表演、研究、编辑、评论、教学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了解民族设计风格,满足时代发展需求,具有传统平面媒体和现代网络媒体设计能力,在专业设计机构、企业、新闻媒体、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同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创新型设计人才。
5.舞蹈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能从事中外舞蹈史、舞蹈理论研究、教学以及编辑等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级人才。毕业生能在有关专业艺术单位、群文及学校从事艺术教育、美育教学、表演、研究、创作、管理等方面工作。
三、录取规则
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各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四、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毕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达到学校毕业要求者,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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