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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制药工程师职称评定标准?

79 2024-01-31 22:34 admin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奉献,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

3.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医药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4.外语职称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没有统一要求。如需评估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确定。

5 .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6.任职以来,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不低于申报职称等级所要求的工龄。

二、学历资历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制药技术工作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制药技术工作满5年。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学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4.对不符合上述学历和年限要求、成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可由两个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三、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在目前任职期间,他符合以下条件:

1.年均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每周5天)且完成相应业务工作量。

因工作需要,从事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和业务工作量上可以适当减少,但必须达到规定工作时间的2/3以上。

2.具备指导、教学和培养本专业中级专门人才的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授课不少于10课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课时。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一项以上国家标准或两项以上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批准实施。

完成省部级组织推进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先进成果、先进技术项目或重大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创新项目。

(3)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撰写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并得到同行专家鉴定。

(2)从事研发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参与人。

(2)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

(3)在新产品开发或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主要参与者。

(3)从事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编制行业或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取得显著成绩。

主持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取得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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