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类别有三种,分别是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一、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根据人事部的规定,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还规定,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同时规定,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工勤岗位
1、工勤技能一级。除从事电子、设备维修工种可设工勤技能一级外,其余工种不设置工勤技能一级岗位。
2、工勤技能二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二级岗位。
3、工勤技能三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三级岗位。
4、工勤技能四级。除从事简单体力工作外的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四级岗位。
5、工勤技能五级。各工种均可设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6、普通工。普通工仅限现有职工,以后不得新增岗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达到取消普通工岗位的目的。
三、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