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五大员的鉴定考试通知各建筑相关单位:2002 年 3 月建设部、劳动部联合发出《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人教 [2002]73 号),通知规定所有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原《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按规定需换发《职业资格证书》,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过渡期两年。过渡期间《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继续有效,待持证者升级或转岗时,按规定进行培训与鉴定,合格后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湖北省劳动厅于 2005 年 8 月开始试点开展建筑类五大员的鉴定工作,培训组织和报名工作由湖北朝阳职业培训学校统一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考专业预算员(土建、装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二、考试级别初级、中级、高级三、报考条件1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 )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2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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