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费医疗转诊单必须盖章吗?
1.如转诊单明确注明要求接诊医院盖医保管理部门公章的,患者可将转诊单各项内容填写齐全后,到医保办窗口进行审核、盖章;
2.如当地转诊单包含接诊医生填写内容的,需我院经治医生核实患者实名制就医情况,并填写相应内容签字、盖章后,方可到医保办窗口审核、盖章;
3.如转诊单需要粘贴患者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或照片,并要求加盖骑缝章的, 需由经治医生核对后,骑缝加盖本人名章,医保办方予以盖公章;
4.转诊单需要填写医疗费用金额的,患者如实填写费用金额后,医保办工作人员需在HIS系统中逐一核实,核实无误后,经办人签字并盖名章后加盖医保办公章;
5.转诊单未明确注明需由接诊医院加盖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公章的,一律不予盖医保办公章;
6.转诊单复印件一律不予盖医保办公章。
二、大学生医保转诊单可以补办吗?
可以补办
1.本校学生首选在校医院就诊,若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校医院医生开具转诊单,按转诊单上指定的医院及检查治疗内容在外就诊,原则上不许在外购药。
2.因特殊原因未能第一时间办理转诊的急症患者,可在就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校医院相关科室的医生说明情况可补开转诊单。
3.一张转诊单仅表示同意一次转外就诊,不可多次反复外诊。
4.外转门诊的费用先自行垫付,同时保留好票据及相关资料(见门诊报销资料),在规定的时间统一报销。
三、转诊单怎么开?
一,转诊一般为病情需要。如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到当前医院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具体由医院给出判断,转诊就医手续。
二,根据医保制度,转诊转院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要转诊转院证明:
1、在县内医疗机构住院;
2、在省外居住或打工,只要中国备案,报销时要居住或务工证明,不要转诊证明;
3、大部分地中国诊、精神病患者住院时不要转诊转院证明。
转诊转院证明主要针对县外就医的患者,新农合规定:县内无法治愈或不具备治疗条件建议患者在县外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需经医生出具转诊转院证明,患者再到县新农合办公室转诊处审批后才可到县外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也有的先到县外住院,再持住院证或诊断说明书回本县办理转诊手续,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地区报销比例要降低10%。
四、大学生医保没有转诊单可以报销吗?
校医院没开转诊单一般不可以报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五、大家如何看待医院的转诊单制度?
转诊的初发点是好的,设立转诊制是根据国家医改的大方向,目的在于鼓励并引导参保人前往基层就医,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其实小病小痛,在基层医院住院报得多些。不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从大多数地区的情况来看,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
转诊制度目的
“小病进社区,大病上医院”是政府倡导的就诊制度。目的是为了减少大医院的压力,减少资源的浪费,其次也是为了更好的方便老百姓就近就医。
但由于社区医院的其局限性,很多患者还是会选择大医院来解决疑难杂症,这时就需办理转诊。
转诊为什么难以实施
答案很明显:利益。社区医院的待遇和环境肯定不能和三甲医院相比,所以很多医院的医生不愿进入社区医院坐诊和经验交流。由于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行进度缓慢,社区医院在硬件设施、医生水平方面都远不如三级医院,市民普遍只是把社区医院当作取药的药店,社区医院每日的患者量远远不如三级医院,因此三级医院医生不愿来坐诊推动社区医院的发展,恶性循环导致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行停滞不前。人往高处走,虽说医生是救死扶伤,但也不能指望所有人凭着一股热血就自降身价,社区医疗环境建设和医生待遇的提升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转诊中不可忽略的起付线
很多人对起付线可能没什么概念,但这恰恰是分级诊疗的关键所在。住院发生的可统筹报销的费用,没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参保人支付; 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有差别。以深圳为例,市内一级以下医院起付线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所以,没按规定转诊,那你就得乖乖多掏钱了。
六、转诊单能补办吗?
可以补办的!
附补办流程
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主诊医生根据参保人实际病情进行诊断评估,确定是否转诊。
对确实需要转诊者,由主诊医生录入病历摘要、转诊理由、转诊有效期等转诊信息后,保存提交相关转诊信息报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准。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时在电脑上对转诊信息核准确认。经核准通过的,主诊医生打印“转诊告知单”(一式一联)交参保人并告知其到收费处缴费并加盖“医疗业务章”。核准不通过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予办理社保转诊,并向参保人说明。
收费处经办人员收费后,在“转诊告知单”上加盖“医疗业务章”。
参保人凭 “转诊告知单”转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部(指定点医疗机构本部门诊部,下同)门诊就医后持“转诊告知单”、门诊处方、身份证、社保卡等有关资料在该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收费处办理现场报销手续。
七、医院转诊单怎么查询?
医院转诊单是在原来的住院单位,找到给病人诊断医生,病人做的ct,住院期间所有的诊断书仪器检查的单子,找到负责病人的医生出具相关的病人病情信息,可能时间有点延长,但是需要病人的亲属耐心等待,紧急情况的住院方的医生也会积极配合转院手续
八、医保转诊单怎么报销?
当定点医院无法治疗的病例,就需要定点医院出具证明,到医保部门批准备案,然后就可以到指定的转诊医院就诊,回来报账时需要提供转诊批准单、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
九、转诊单去哪里申请?
就诊的医疗机构
转诊证明在就诊的医疗机构开具。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盖章同意,转往与该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当次有效。必须是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是由自己在每一社保年度开始时选定的。
十、电子转诊单怎么用?
第一步:网上转诊。按"县→市→省→省外"的顺序,依次到定点医院逐级办理网上转诊手续。
第二步:住院。携带身份证、新农合证、新农合转诊单到转诊的上级定点医院办理住院,并主动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我是新农合网上转诊即时结报患者。
第三步:结算。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患者按照报销比例承担个人自付现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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