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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1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简章?

158 2024-08-31 11:37 admin

一、山东2021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简章?

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省内)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近37万㎡,馆藏图书97万余册;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学院、现代音乐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城市艺术与创意学院(职业教育学院)、电影学院、书法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15个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0329人;有教职工1067人,专任教师918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88人、副高级职称29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

学校现有32个本科专业、50个专业方向,其中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表演、绘画、环境设计、工艺美术),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艺术史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动画、中国画、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群、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群);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美术学科自主成才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有2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音乐学、美术学、中国画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舞蹈学、戏曲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有1个国家级研究机构(“山东年画”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1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

建校之初,一批曾留学欧美等海外的文化名人,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艺术家、教育家汇聚山艺,奠定了学校发展的根基,也为我国的艺术教育做出了卓越贡献。至今,学校已培养了4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校友,他们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山东艺术学院是一所拥有60余年办学历史的艺术类大学,有深厚的积淀、优良的传统。长期以来,学校始终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传承优秀齐鲁文化传统,创造、引领新时期的艺术发展,努力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优秀的艺术人才。

二、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院位于美丽的山东省泰安市,是一所历史悠久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国内一流的研究生教育机构,我们一直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研究生人才,为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招生政策

一、招生对象: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欢迎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

二、报名方式:请关注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了解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

三、录取标准:我们将根据考生的学术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专业设置

本校研究生院开设了多个研究生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工程、植物保护、作物学、林学、畜牧学等热门专业。我们欢迎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学生报考。

培养计划

我们的研究生培养计划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供丰富的科研项目和实习机会,帮助学生拓宽视野、增强实践能力。同时,我们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与国内外同行进行交流合作。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涵盖了相关领域的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我们鼓励学生在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开展科研创新活动,发表学术论文。

师资力量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他们在教学、科研和指导学生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突出的成果。我们相信,在他们的指导下,学生能够取得更好的学术成就和发展机会。

校园生活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院位于美丽的校园内,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我们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和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总之,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地方。我们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优秀学子报考,共同为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三、2021年江南大学艺术类在山东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1年美术设计类招生考试办法公告如下:

江南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等7个专业。

各专业2021年在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使用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校考。

在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广东、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依据考生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后组织校考。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在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知名度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江南大学源起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于1958年整建制迁至无锡建校。无锡位于太湖

四、山东农业大学艺术类有专科吗?

山东农业大学艺术类没有专科,全是本科类招生。山东农业大学艺术类并不十分好,只有音乐和设计两个专业方向。

山东农业大学前身是1906年创办于济南的山东高等农业学堂。后几经变迁,1952年经全国院系调整,成立山东农学院。1958年由济南迁至泰安,1983年更名为山东农业大学。1999年7月,原山东农业大学、山东水利专科学校合并,同时山东省林业学校并入,组建新的山东农业大学。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54年,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86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五、天津艺术类中专招生简章?

津艺术类中专招生简章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

4.成绩证明单模板

六、2018武夷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科类

招生计划

备注

艺术学院

动画

艺术文理

40

美术学

艺术文理

60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理

35

环境设计

艺术文理

70

产品设计

艺术文理

35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文理

40

人文与教师教育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理

125

海峡成功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理

40

“3+1”闽台合作项目,在台湾合作高校学习一年期间,学费按照台湾合作高校学费标准收取。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理

30

“4+0”闽台合作项目,专业课主要引进台湾优质师资承担,按照教学计划正常安排,学生不需要赴台湾学习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七、海南大学2021艺术类招生简章?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在高考改革省份,艺术类专业选考科目不限;艺术分文理的省份,仅招收艺术(文)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美术、设计类专业:对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海南大学按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进档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

  (2)合成分相同的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2、音乐、舞蹈类专业:对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优先次序录取。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仅招收声乐的考生;音乐表演(各器乐方向)专业仅招收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

八、聊城大学2021艺术类招生简章?

聊城大学是山东省属综合性大学,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聊城市。学校是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并与海内外诸多高校合作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校拥有教育部国家和区域研究机构1个,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等40余个。目前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现有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艺术学、文学等9个学科门类,拥有艺术硕士等1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2021年学校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含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等共计9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1个省份招生,招生计划870人。

一、面向山东省招生

(一)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符合高考报名条件,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必须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1. 使用统考成绩专业

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报名参加山东省专业统一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

2. 使用高校联考成绩专业

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报名参加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联考和高考文化课考试。其中,报考音乐学(声乐方向)的考生主项成绩须为声乐成绩,报考音乐学(器乐方向)的考生主项成绩须为键盘、民乐或西洋乐成绩。具体考试要求请查阅联考方案。

(二)成绩发布与合格线划定

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专业,由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发布专业成绩,划定合格线。使用高校联考成绩的专业,由我校根据相应联考方案划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联考平台成绩发布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合格名单、打印专业合格证,我校不再单独寄发纸质专业合格证。

(三)录取

所有考生专业成绩均须在合格线以上,按以下规则录取:

1. 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提前批:按照《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要求录取。

本科批: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 书法学专业

使用山东省书法学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 音乐学专业

使用音乐类联考(山东师范大学平台)专业成绩。

提前批:按照《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要求录取。

本科批: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 舞蹈学专业

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专业成绩。

提前批:按照《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要求录取。

本科批: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面向其他省份招生

(一)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必须符合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我校认可招生生源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考生须报名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联考)和高考文化课考试,并达到本省规定的专业和文化成绩要求。

(二)成绩发布与合格线划定

使用统考或联考成绩的专业,由各省考试主管部门统一发布专业成绩,划定合格线。

(三)录取

录取规则在《聊城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公布。

三、学费标准

依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其他费用。

四、其他事宜

1. 本简章所列专业计划为拟招生计划,我校可依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 本简章由聊城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政策相悖者,按照上级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3.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于以聊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实施诈骗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

学校网址:http://www.lc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admission.lcu.edu.cn

招生电话:(0635)8239405

电子邮箱:zsb@lcu.edu.cn

美术与设计学院网址:http://msxy.lcu.edu.cn

音乐与舞蹈学院网址:http://yyxy.lcu.edu.cn

传媒技术学院网址:http://ect.lcu.edu.cn

九、夏门大学2020艺术类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2020年本科艺术类各招生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面向部分省份招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1.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5人(只面向福建省招生)。

2.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75人。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注:①对于艺术类专业计划分文、理科的省份,分省计划均为艺术文计划(福建省除外)。

②对于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我校将结合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具体要求安排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③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为准。

二、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

三、专业考试

2020年我校招收的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全部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

四、文化考试

考生均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本省组织的高考。

五、志愿填报

1.报考我校美术系招生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当地组织的专业省统考,专业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我校对应专业志愿。其中报考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线方可填报。

六、录取规则

1.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我校的艺术教育本科专业是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的录取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

对于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当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当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高考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注:①以上“出档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有统一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②艺术类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③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七、学 费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360元人民币。

八、监 督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九、入学与复查

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附则

报考我校美术系的考生参加所在省份专业省统考的考试专业类别必须是美术专业,不包括其它艺术类专业。

十一、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网址:http://zs.xmu.edu.cn

十、2019武夷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武夷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夷学院(国标代码:10397),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福建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招生专业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

  学校坐落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武夷山。武夷学院校本部办学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武夷学院桃源校区办学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26号。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条件、生源、就业等情况编制,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招生计划通过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 我校如有面向福建省南平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南平市(含所辖各市、县、区)户口且在南平市所辖各县级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志愿填报院校代码详见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九条 学校根据生源的情况,按有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对于学生的外语语种要求除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学校只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学校对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试且成绩合格,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含)以上(试卷满分为150分)。为了能顺利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三条 学校所有专业的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对江苏省籍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的最低标准执行。面向浙江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遵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各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招生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120%以内;实行“一档多投”的招生批次,调档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对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投档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参考单科成绩时,文史类以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排序录取时,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海峡成功学院(校本部办学)、玉山健康管理学院(桃源校区办学)的闽台合作项目面向福建省内招生专业使用同一个院校招生代码。学校按照专业分配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投档时,如果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没有被录取,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并且按照先校本部、后桃源校区的排列顺序调剂到尚未满额的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统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艺术类考生专业调配细则如下:

  1、面向福建省内: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的专业文化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排序。

  编导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美术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当考生专业文化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编导类按文化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编导类按照文化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美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美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2、面向福建省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专业录取原则。以考生的专业文化综合分为依据,专业文化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照美术类为专业成绩、编导类为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编导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满分×750×40%;

  美术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满分×750×6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以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使用的考生专业文考综合成绩为依据;若省级招生部门投档成绩仅为考生专业成绩或者文化成绩,则以上述公式计算的考生的专业文化综合分为依据调配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招生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专业调配按照《武夷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将给每一位被录取者寄发由校长签发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相关省份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

  第六章 学籍管理

  第二十四条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为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在符合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的范围内,学生可以自由申请转专业,具体详见《武夷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对于分专业方向进行教学的专业,被录取考生报到入学并学习一定阶段后,根据自身的意愿及学习成绩选择相应的专业方向。

  第二十六条 按照教学计划正常安排,“3+1”闽台合作项目的专业,学生赴台湾合作高校学习一年;“4+0”闽台合作项目的专业,专业课程主要引进台湾优质师资承担,学生不需要赴台湾学习。

  第二十七条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学生(含闽台合作项目学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武夷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毕业本科生符合学校学位条例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14]183号文件精神,普通类本科专业: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5200元,医学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其他一般专业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910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400元。根据闽价费[2011]312号文件精神,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每学年150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每学年18000元。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文件中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的学生在台湾学习期间,学费按照台湾合作大学当年学费标准收取。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终止学业的,退费标准根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根据宿舍条件每人800~1400 元/学年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八章 资助奖励政策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勤、减、缓、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

  1、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先为其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采取相应办法予以资助。

  2、奖学金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一等奖2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优秀学生奖学金(500—1500元/人/年)、光明成才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年)、光明科技奖学金(300—3000元/人(团体))、学科竞赛奖学金(1000—10000元/团体;500—5000元/人)。

  3、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开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区,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贷出金融机构审批。

  4、国家助学金 为资助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省、设区市财政和学校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特困生4000元/人/年,贫困生2500元/人/年。

  5、社会助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武夷学院虹润助学金、开明慈善基金武夷学院星空助学金、“光明关爱生命基金”学生重大疾病救助等多种社会助学金。

  6、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

  7、师范专业补贴 师范专业补贴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8、特困补助 学生在学习期间因特殊性、突发性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特困补助。

  9、特困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特困新生入学时可申请路费补助、生活启动金等入学资助项目。

  10、勤工助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11、就业帮扶与服务基层奖励 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可申请就业经济帮扶,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的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奖励。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优秀新生的激励、资助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学校设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20000元/人)和二等奖(5000元/人)。第一志愿或首轮平行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普通类新生报到入学后可向学校招生办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

  新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高于所在省份当年相应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含),奖励金额为20000元;新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位于所在省份当年相应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以内,奖励金额为5000元。对于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参照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段线、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或者最近有设置本科一批招生当年的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对应的位次排名。具体详见《武夷学院普通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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