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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同济大学本科生招生计划?

108 2024-03-07 11:12 admi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同济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同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2017年列为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学校地处上海市,本科教学主要在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嘉定校区(曹安公路4800号)和沪西校区(真南路500号)等校区开展。

第三条 对取得同济大学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同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同济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四条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同济大学面向全国招生,为促进区域、城乡间考生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统筹考虑各地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及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在上年度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同济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同济大学未做分省编制的计划用于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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