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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本科课程重修和重选实施办法?

237 2024-03-12 12:29 admin

《厦门大学本科课程重修和重选实施办法》对重修和重选的规定如下:

 

- 重修:

- 课程考试不及格必须重修。一门课程缺课的学时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的1/3者(获准免听者除外),或实验课缺课达1/3者,该门课程必须重修。

- 学院在四年级短学期开设三、四年级专业必修课的重修班,考试标准与正常开设的课程相同,其它时间不开设专门的重修班。重修班列入开课计划,教师按实际上课课时计算工作量。

- 重修课程不能申请免听。重修课程与后续修读课程发生时间冲突,学生应当按教学计划规定的顺序,优先修读重修课程。课程重修必须在毕业前完成。

- 每学期开学前,学院教务人员应通知需要重修的学生申请重修。重修必修课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专门开设的重修班,也可以选择下年级正常开设的课程班修读。三年级专业必修课考试未通过但没有在四年级正常课程班重修的不能参加短学期的重修班。若某门专业必修课已停开,学院指定学生修读学分相同、要求相近的其他替代课程。重修通过的课程,以实际分数记入学生成绩单,标记为“重修”。

- 重选:学生可以根据对重修课程的掌握程度申请部分免听,经任课教师同意、报开课院系备案后,可不必全程听课而参加课程考试。未经任课教师同意、报备,没参加听课的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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